"出借登记名义,模糊贷款金融与非法民间借贷的界限"
"索赔金额2678韩元……关系到2678家会员企业的整体信誉"
韩国贷款金融协会6日表示,因一名贷款业登记者将登记名义借给非法民间借贷组织,导致贷款金融业界的声誉和信任受损,协会已于5日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起诉该名义出借人。
被告是在首尔北部地方检察厅去年9月10日公布的非法民间借贷组织案件中,因涉嫌协助违反《贷款业法》而被简易起诉的一名贷款公司名义出借人。
根据检察厅公布的内容,该名义出借人涉嫌在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期间,应组织头目的请求,以自己的名义登记贷款公司,随后允许组织成员以该公司名义经营贷款业务。
该组织涉嫌在2020年2月至2021年6月期间,向161名债务人累计放贷约1130次,金额约4亿韩元,并收回约7亿韩元,超过法定利率上限。
尤其是,协会表示,根据检察厅公开的作案结构,名义出借人借出的是“用于广告的商号”,因此金融消费者很可能误以为该非法民间借贷组织是正规登记企业。贷款业者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经营贷款业务或出借登记证,属于违反《贷款业法》的行为,而该法对此予以禁止。
协会指出:“将名义借给非法民间借贷组织,等于为其披上正规登记企业的外衣,模糊正规贷款金融与非法民间借贷之间的界限,还会让守法经营的贷款金融公司也被视为与非法民间借贷组织同属一类。”
协会表示,为了表明此次诉讼关系到整个行业的声誉和信任,将索赔金额定为2678韩元。截至上月底,协会会员企业数量为2678家,索赔金额即以此数字乘以1得出。协会解释称,这一象征性金额旨在明确名义出借行为的违法性及其责任,而非追求金钱赔偿。
协会计划在提交起诉状后,向法院申请调查相关事实,以确认未公开的被告身份信息,随后推进诉讼程序。
贷款金融协会会长 Jeong Seongung 强调:“贷款业登记意味着承诺承担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将登记名义借给非法民间借贷组织,无异于给它披上正规金融的‘面具’。对于损害2678家会员企业守法经营所积累的信任的行为,我们将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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