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案协调委员会一度召开,随后再次移交审议。

由共同民主党主导的所谓“操纵起诉特别检察法(案)”,旨在调查尹锡悦政府检方涉嫌操纵起诉一事,4日已在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


法制司法委员会当天召开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任命特别检察官、查明尹锡悦政权检察厅、国家情报院、审计院等国家机关涉嫌操纵调查和操纵起诉等真相的法律案》。国民力量党议员在表决特别检察法案前集体退场。


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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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举行的法制司法委员会第一法案审查小组会议上,国民力量党议员也已退场,特别检察法案由共同民主党主导获得通过。


在法制司法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前,应国民力量党申请,曾一度成立议案协调委员会讨论该法案。议案协调委员会最长可审议法案90天,但只要6名协调委员中有4人以上赞成,法案就可移交常设委员会并立即表决。


此次议案协调委员会由共同民主党3名议员、国民力量党2名议员和进步党1名议员组成。共同民主党和进步党议员投赞成票后,特别检察法案再次被移交法制司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并获表决通过。


共同民主党计划于次日5日在国会全体会议上处理该特别检察法案。


操纵起诉特别检察法旨在调查相关指控:尹锡悦政府上台后,检方等机构针对当时的在野党及政敌展开有针对性的调查,实施了操纵调查和操纵起诉。


法制司法委员会删除了共同民主党最初提出的特别检察法案中一项被解读为赋予特别检察官“撤销公诉权”的条款。原法案规定,特别检察官可从检察官手中接管案件,并决定是否维持公诉;该条款在小组审议中被删除。此外,特别检察官职务范围和权限条款中有关特别检察官可决定是否维持公诉的原有表述也被删除。


特别检察官的调查对象包括检方对以下涉嫌案件开展的调查和起诉:大庄洞、渭礼新城、柏岘洞开发相关的背信;大庄洞、柏岘洞开发相关的违反《公职选举法》;涉嫌教唆 Kim Jinseong 作伪证;双铃集团对朝汇款;城南FC赞助相关受贿;前京畿道知事李在明使用法人信用卡;以及意图损害前总统尹锡悦名誉的虚假报道等。


调查对象还包括:文在寅政府时期涉嫌操纵统计数据;西海公务员遭枪击身亡及强制遣返脱北渔民;前总统文在寅女婿就业相关受贿;萨德(末段高空区域防御系统)机密泄露;以及涉嫌操纵月城核电站1号机经济性的案件。


其中,强制遣返脱北渔民、文在寅前总统相关案件、萨德案件和月城核电站案件,均是在法制司法委员会修改法案时新增的。


调查人员规模定为派遣检察官20名、除派遣检察官外的派遣公务员不超过210名。加上特别调查官,调查团队最多由309人组成。调查期限包括准备期在内最长为200天。


特别检察官人选由交涉团体共同民主党、国民力量党,以及非交涉团体中议员人数最多的祖国革新党各推荐1人。最终由总统李在明从中任命1人。


国民力量党议员当天在法制司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反对法案通过。国民力量党议员 Yoon Sanghyun 指出:“法制司法委员会成了只为李在明总统一人服务的法律事务所。”他还表示:“具有被告这一法律身份的人任命特别检察官调查自己的案件,违反了禁止利益冲突原则,也是将权力据为己有。”


同党议员 Joo Jinwoo 批评称:“我们指出特别检察官的调查对象是与李在明有关的案件,他们就把文在寅执政时期的所有事情都加进了(修正案)。”



另一方面,担任法制司法委员会执政党干事的共同民主党议员 Kim Euigyeom 在国会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称:“我们修改了法案,大幅扩大了调查对象,也删除了有关撤销公诉的条款。”他还表示:“我们大幅消除了总统任命特别检察官所涉及的利益冲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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