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岁男子向小学教师的随行杯中倒入体液
最高法院在类似案件中认定构成“强制猥亵”

一名嫌疑人偷偷闯入济州西归浦市某小学教室,将体液倒入女教师的随行杯后逃离,如今又被追加适用涉嫌强制猥亵未遂等性犯罪罪名。去年7月,韩国最高法院判定类似的体液袭击行为构成强制猥亵,这一判例似乎也影响了本案的调查。

西归浦警察署全景。阿视亚经济资料图。

西归浦警察署全景。阿视亚经济资料图。

View original image

西归浦警察署4日表示,已对此前因涉嫌侵入建筑物及损坏财物而立案的十几岁男子A追加适用涉嫌强制猥亵未遂和跟踪骚扰的罪名,并移送检察机关。


A涉嫌于4月27日下午偷偷闯入位于西归浦市的一所小学教室,将体液倒入女教师B的随行杯后逃离。他还涉嫌于6月5日闯入由B老师担任班主任的教室,在教师用椅子上小便后逃走。


B老师在遭受犯罪侵害后表示精神上受到巨大冲击,并要求严惩加害者。但当时对于在未与受害者直接发生身体接触的情况下,将体液注入物品的行为是否属于强制猥亵罪中的有形力(物理力量)行使,尚无明确的法律判断,因此仅适用侵入建筑物及损坏财物的罪名。


本案调查期间的去年7月,韩国最高法院裁定,发生于2024年、针对其他地区一名咖啡馆女员工的体液袭击事件构成强制猥亵。法院的判决要旨是,被告将体液倒入咖啡馆女员工饮用的饮料中,这一行为属于违背受害者意愿而强行行使有形力,也构成侵害其性自主权的猥亵行为。


法院还解释称,由于具有强烈性意味的体液进入了受害者身体,造成了接触,综合来看,该行为构成强制猥亵。



警方相关人士表示:“在此次济州案件中,嫌疑人故意将体液倒入随行杯,受害者有可能饮用,因此认定存在强制猥亵罪中的有形力行使,并适用了性犯罪罪名。不过,体液并未实际接触到受害者身体,因此判断强制猥亵未遂。”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