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赔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3000万韩元
保守派评论人士 Ji Manwon(84岁)将参与5·18民主化运动的市民军歪曲为“朝鲜特种部队”,并出版相关书籍。由受害者当事人及5·18团体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他在二审中也败诉。
光州高等法院第三民事庭(庭长法官 Jung Hyunsik)4日驳回了 Ji Manwon针对5·18纪念财团以及当年市民军成员 Cha Bokhwan(66岁)、Hong Heungjun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二审判决,并维持一审原告部分胜诉的判决。
法院判令 Ji Manwon分别向5·18纪念财团、Cha Bokhwan和Hong Heungjun支付1000万韩元慰问金,合计3000万韩元,并支付迟延损害金。
此外,法院全面禁止印刷、发行和传播 Ji Manwon于2023年1月出版的著作《朝鲜执行5·18行动的42项决定性证据》,禁止通过第三方发行该书,以及在网上发布相关内容。一审判决还下令,若违反禁令,每违反一次须向原告支付200万韩元的间接强制金;二审维持了这一命令。
Ji Manwon于2023年1月入狱首尔拘留所前夕出版了该书。当时,他因散布“朝鲜军队介入5·18”的说法,涉嫌违反《信息通信网法》诽谤等罪,已被最高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判决确定。Ji Manwon在书中擅自盗用1980年5月当时被报纸记者拍摄的市民军照片,并一再散布“此人是潜入光州的朝鲜特种部队成员(Gwangsu),与朝鲜高级官员是同一人”等虚假说法。
Cha Bokhwan因被拍到站在催泪弹发射车上,被 Ji Manwon指认为“Gwangsu 1号”;Hong Heungjun则被捏造为“Gwangsu 75号”。两人表示遭受了严重精神痛苦,于2023年提起民事诉讼。光州地方法院一审庭于2025年8月认定,Ji Manwon“散布虚假事实,严重损害原告名誉”,判定其承担赔偿责任。
自2000年代初以来,Ji Manwon一直歪曲5·18历史。他于2024年1月刑满出狱后仍继续发表类似的歪曲言论,近期又因同类犯罪被捕。他此前在多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中也接连被判败诉。
原告方诉讼代理律师 Choi Giyoung在二审宣判后表示:“大韩民国司法部门始终确认,所谓5·18是朝鲜军队介入的暴动这一说法显然是虚假的。”他还呼吁:“为防止同样的历史歪曲行为重演,有必要采取包括判处法定最高刑在内的严厉措施;同时,亟须通过完善制度和立法,确保能够没收、追缴通过散布虚假事实获取的全部经济利益。”
5·18纪念财团相关人士也表示:“我们将追究那些损害抗争受害者名誉、否定宪政秩序的无耻历史歪曲势力的法律责任,绝不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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