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土地住宅公社将于12月首次推出份额积累型住房销售
即使眼下没有大笔资金,也可以先支付房价的25%入住,并在20年内分期购入房屋产权份额的公售公寓,将于12月首次在京畿道高阳昌陵片区推出。借助贷款,手头有7700万韩元现金即可入住,但每隔4年就要支付数千万韩元的份额购入费用,还需每月缴纳租金和贷款利息。
韩国国土交通部4日公布了降低初期资金负担的份额积累型和收益共享型2公售住房详细实施方案。下月,韩国土地住宅公社将在高阳昌陵S-2区块供应共1057套住房,其中284套将率先以份额积累型方式销售。
三口之家月收入须低于753万韩元(双职工家庭须低于1507万韩元),且总资产不超过3.62亿韩元,方可申请。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资产标准将放宽至4.31亿韩元。
份额积累型住房的购房者入住时只需先支付房价的25%(合同款10%、入住款15%),剩余75%则在入住后的20年内,每隔4年分5次购入,每次购入15%。如果购买一套售价为5.1亿韩元(建筑面积55平方米)的公寓——目前首都圈公售住房的平均价格——首次购买25%的产权份额需要支付1.28亿韩元(实际计算金额为1.275亿韩元)。如果政府正在考虑引入的专用贷款可用于借入初始份额价格的40%(5100万韩元),那么购房者眼下需要准备的现金就可降至约7700万韩元(7650万韩元)。
不过,尚未用自己的资金购入的其余75%产权份额,购房者仍须向韩国土地住宅公社缴纳租金。政府计划修改相关法规,将租金的计算标准从周边全租房市场价格的80%提高至90%。假设周边全租房价格为4亿韩元,那么未购入的75%产权份额对应的初始租金,若全部以押金形式支付,则为2.7亿韩元。如果一分钱押金也不交、全部改为月租,每月则须支付79万韩元。韩国国土交通部估算,按同样的全租房价格(4亿韩元)计算,若支付1.3亿韩元押金并以普通月租方式租房,每月约需124万韩元。虽然每月支出比普通月租少约45万韩元,但如果为购入初始产权份额而申请专用贷款,还须在月租之外另付贷款利息。
每隔4年追加购入15%的房屋产权份额时,购房者须支付原始售价加上期间利息的金额。若售价为5.1亿韩元,意味着每隔4年都要在7650万韩元本金的基础上再支付利息。政府计划允许购房者最多推迟1年购入份额。在限售期内转售给韩国土地住宅公社时,政府拟修改法规,按两种金额中较低的一项执行。
限售期为自中签者名单公布之日起10年,实际居住义务期为自最早可入住之日起5年。如果推迟1年购入份额后仍无力付款,处理方式将视是否仍在限售期内而有所不同。在10年限售期内,购房者只能将房屋转售给韩国土地住宅公社(公共回购)。此时转售价将按以下两项中较低的金额确定:已支付的份额购入费用加上利息,或评估价。10年期满后,购房者可以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但如果仍持有韩国土地住宅公社的产权份额,须与该公社协商价格并获得同意,才能出售整套房屋。届时,韩国土地住宅公社仍享有优先购买权。
政府还推出了收益共享型2模式。收益共享型2的入住者必须从住房与城市基金贷款,贷款额为房屋售价的70%(上限5亿韩元)。购买一套售价5.1亿韩元的公寓时,购房者可贷款3.57亿韩元,自付1.53亿韩元。贷款利率将比贷款发放时的“踏脚石贷款”基准利率低1个百分点。满足优惠条件后,利率还可再下调最多0.5个百分点。不过,无论利率降得多低,都不会低于签约时基金政策性贷款的最低利率(目前年利率为1.2%)。
作为交换,日后出售房屋或还清全部贷款时,购房者须与基金分享房价上涨带来的收益。此前的公售住房(分享型)在出售时必须转售给韩国土地住宅公社,且以低于市场价的评估价(约为市场价的90%)计算差价,入住者只能获得其中的70%。相比之下,收益共享型2只要满足5年限售期以及3年或5年的实际居住义务期,就可以在普通房地产市场自由出售。房价上涨收益将根据贷款期间的平均剩余贷款额按比例分配。如果贷款额为房屋售价的70%,越早还清贷款,入住者获得的差价比例就越高,可从30%升至最高89.5%。平均贷款余额越低,入住者所得份额越大。即使不出售房屋,只要在贷款到期前还清贷款,并就截至当时的房价涨幅与基金完成一次结算,收益共享义务便告终止。
收益共享型2须修改《公售住房特别法》,因此今年暂不会推出相关房源。政府计划在今年内提出法律修正案,并在法律生效后供应。韩国国土交通部第一副部长 Kim Itak 表示:“这将成为帮助那些曾因房价负担而难以购房的人切实实现安居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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