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仁市部分修订并公布《建筑条例》
调整审议对象·制定居住环境标准
老旧住宅能源改善支持年限从15年放宽至10年

京畿道龙仁特例市为多户住宅和租赁型宿舍制定了房间面积及窗户标准。此外,支持老旧住宅改善门窗和隔热性能等的项目,适用范围也将从竣工获批满15年的建筑扩大至满10年的建筑。

龙仁特例市政府办公楼全景。龙仁市供图

龙仁特例市政府办公楼全景。龙仁市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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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仁市(市长 Lee Sang-il)4日表示,已部分修订并公布《龙仁市建筑条例》和《龙仁市绿色建筑物建设支持条例》。


修订后的建筑条例新增了多户住宅和租赁型宿舍各房间的最低面积、窗户安装及尺寸等具体标准,旨在保障住户的生活空间,改善采光和通风条件。


关于建筑委员会审议对象的规定,已从原来的“以销售为目的的建筑物”调整为“《建筑法》授权确定的审议区域”。通过建筑设计竞赛,由另设的评审委员会选出的公共建筑物,可免于接受建筑委员会审议。


《龙仁市建筑条例施行细则》将予以废止,原施行细则中规定的建筑委员会运作细则、业务代理费支付程序、建筑指导员人数及任期等内容,将统一纳入条例。


修订《绿色建筑物建设支持条例》后,老旧住宅能源效率改善项目的支持范围也将扩大。申请支持所需的建筑使用批准年限从满15年放宽至满10年。市政府计划以此为基础,从2027年起扩大相关项目的受益对象。


主要项目包括改善老旧住宅门窗和隔热性能的“我家焕新支持项目”,以及在屋顶涂刷反射阳光的特殊涂料、降低室内温度的“清凉屋顶改造支持项目”等。



龙仁市绿色建筑物建设支持审议委员会将根据建筑物的老旧程度、规模及能源效率改善效果等进行审查,最终确定支持对象。

龙仁市相关负责人表示:“期待此次条例修订能够提高建筑行政效率,并为市民提供更加舒适、健康的居住环境。”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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