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法院“关于引用人工智能虚假判例等的问卷调查”

调查显示,负责民事、家事和行政案件的法官中,约五分之四曾遇到过有人引用虚假判例或不存在的判例。


韩国大法院2日公布了《人工智能虚假判例等引用相关问卷调查结果》。调查于10月6日至16日进行,共有各级法院的360名法官作答。负责民事、家事和行政案件的受访者中,约80%表示曾遇到引用虚假或不存在判例等情况。就具体类型而言,引用不存在判例的情况最多(196人,占80.7%),其次是引用虚假判例(159人,占65.4%)。


对于引用虚假或不存在判例等的主体,回答中选择诉讼当事人的最多(164人,占69.5%)。另有136人(占57.6%)指出,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也曾这样做。其中还包括有人提交了完全仿照大法院判决书格式、由人工智能生成的虚假判决书。也有诉讼文书原封不动地包含了与人工智能的对话内容或有关诉讼策略的文字。


91.7%的受访法官认为有必要采取制度性应对措施。其中,回答“非常有必要”的比例也达到64.8%。


韩国大法院表示:“利用人工智能导致引用虚假或不存在判例等情况,不仅会加重对方当事人和审判庭的负担,最终还会延误国民接受审判的权利。”该院称:“计划从制度和实务两个层面制定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该院还表示,将与法务部等相关机构协商,向国会提交关于有必要制定罚款等措施依据条款的意见,并考虑在电子诉讼网站上发布“使用人工智能时的注意事项”。



《法律新闻》记者 Baek Jinwoo


※本文内容基于《法律时报》提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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