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特别出资3000亿韩元,未来3年支持地方约9000家企业
赊销应收账款及应收账款担保贷款期限从90天缩短至60天
原则上取消应收账款担保贷款追索权

未来3年,将向全国“五极三特”地区约9000家核心中小企业和中坚企业提供总额4.5万亿韩元的担保贷款。赊销应收账款及应收账款担保贷款(简称“应收账款担保贷款”)的期限将从现行最长90天缩短至60天以内。此举有望使约117万亿韩元的中小企业货款提前变现,并每年减轻363亿韩元的利息负担。


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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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委员会表示,2日,金融委员会委员长Lee Eogwon主持召开“第六次生产性金融大转型会议”,讨论了上述方案。会上,16家银行以及信用保证基金、技术保证基金等18家机构还签署了支持“五极三特”地区核心中小企业和中坚企业的谅解备忘录。


首先,从明年起,将向首都圈以外全国13个市道(世宗划归忠南圈)约9000家核心中小企业和中坚企业提供为期3年、总额4.5万亿韩元的低息担保贷款。银行业将在3年内特别出资3000亿韩元,信用保证基金和技术保证基金将以此为资金来源,提供规模为出资额15倍的协议担保。


地方政府将综合考虑企业的发展潜力及其对地方经济的贡献度等因素,推荐核心企业。被推荐企业将在担保审查中获得优先考虑,地方政府也可自主参与使用地方财政资金的利息补贴项目。


金融委员会计划通过地方政府公开征集和评估,按地区差异化分配支持额度。3个最高等级市道将各获4500亿韩元,5个优秀等级市道将各获3500亿韩元,5个普通等级市道将各获2800亿韩元。委员会将综合评估地方政府的项目执行能力、地方金融落实情况及政策契合度等,确定支持地区。


地方政府公开征集将持续至今年年底,明年1月成立评审委员会,确定各地区等级。金融委员会计划推动在明年第一季度内向地方企业提供担保贷款。为鼓励银行积极参与项目,从2028年起,在为期3年的地区再投资评估中,将担保贷款投放业绩列为加分项。


中小企业赊销应收账款及应收账款担保贷款制度也将得到完善。赊销应收账款是指销售企业(中小企业)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后,从采购企业取得的商业债权。销售企业可将该债权作为担保向银行贷款,从而提前将货款变现。


据金融委员会统计,2025年赊销应收账款发行额为527.3万亿韩元,应收账款担保贷款办理额为56.3万亿韩元。根据现行《相生合作法》等规定,货款结算周期原则上应在60天以内,但有意见指出,部分赊销应收账款和应收账款担保贷款期限超过60天,导致中小企业资金周转困难。


为此,金融监管部门决定从明年2月起,将赊销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担保贷款及相生债券的期限缩短至60天以内。预计原有期限为61至90天、总额约116.7万亿韩元的赊销应收账款将得以提前变现。缩短应收账款担保贷款期限预计每年可节省约363亿韩元的利息支出。


从明年1月起,应收账款担保贷款的追索权原则上也将取消。此前,为管理银行风险,银行每年办理的新发应收账款担保贷款中,约有50%附带针对销售企业的追索权。今后,已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担保贷款在明年1月以后到期或续期时,也将取消追索权。但销售企业明确希望保留追索权的,可在有限范围内予以允许。金融委员会预计,此举将减轻中小企业的担保债务负担;按2025年数据计算,涉及约46.3万笔、总额26.9万亿韩元。


提前偿还应收账款担保贷款后的利息退还对象也将调整。银行办理此类贷款时,会向销售企业(中小企业)预先收取贷款到期前的利息。此后,如果采购企业提前偿还贷款,部分银行一直将部分利息退还给采购企业(大型企业),而非已支付利息的销售企业。


金融委员会决定从明年1月起,统一将预收利息的退还对象设为销售企业。因此,预计原本每年退还给采购企业的约83亿韩元利息将转归中小企业。


此外,金融委员会还计划分阶段扩大可办理相生结算贷款的采购企业范围,使二级及以下销售企业能够依托最上游采购企业的信用,提前变现赊销应收账款;同时扩大使用相生结算的企业可享受的激励措施。



委员长Lee Eogwon表示:“扩大地方增长基础、促进均衡发展是国家层面的紧迫课题。希望以银行业特别出资提供的担保贷款为启动资金,积极填补仅靠市场逻辑难以弥补的地方金融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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