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发函,请求暂缓撤销程序
首尔高等法院将12月18日定为上诉审宣判日
Yujin ENT于30日表示,已请求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将原定于下月启动的撤销YTN最大出资人变更批准处分程序,暂缓至相关上诉审判决宣告之后。
首尔高等法院当天结束了撤销YTN最大出资人变更批准处分案的上诉审辩论,并将宣判日期定为12月18日下午2时。
此前,首尔行政法院以由两人组成的广播通信委员会作出的决议违法为由,于去年11月28日撤销了变更批准处分。Yujin ENT作为辅助参加人提起了上诉。
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对撤销变更批准处分的审查,正是以该判决为契机启动的。目前正在进行的听证中,首项处分理由同样是审查由两人组成的广播通信委员会决议是否合法。包括听证在内的撤销程序原定于11月3日启动,Yujin ENT因此请求该委员会暂缓相关程序。
Yujin ENT在发给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的公文中表示:“针对同一争议,上级法院约7周后就将作出判决。在此之前推进撤销批准程序,可能导致行政机关与法院的判断不一致,也可能影响本公司获得上级法院司法裁决的机会。”
该公司还强调:“撤销批准并非有期限规定的程序,因此暂缓约7周难以找到因此受损的公共利益;相反,待法院作出裁决后再推进程序,将进一步提升结论的正当性和法律稳定性。”
此前,Yujin ENT已于28日通过法律代理人,以审阅资料的时间不足等为由申请变更听证日期。
Yujin ENT相关人士表示:“尊重法院的判断,并以其结果为依据推进后续程序,对委员会和本公司而言都是合理的做法。无论是否暂缓,本公司都将切实履行变更批准条件,并积极配合委员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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