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缺席庭审的校园暴力诉讼
提起上诉仍被不经审理驳回

最高法院确认“Kwon Gyeongae律师缺席”校园暴力受害者遗属索赔诉讼终结 View original image

在校园暴力诉讼中,因律师未出庭而被视为撤回上诉、最终败诉的校园暴力受害者家属提起上诉,但最高法院也未予支持。


最高法院第二部(主审法官 Kim Seongsu)于30日裁定,对已故 Park Juwon的母亲 Lee Gicheol女士向校园暴力施害者一方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维持原审宣告诉讼终结的判决,并以不经审理驳回上诉。所谓不经审理驳回,是指在刑事案件以外的诉讼中,认定二审判决不存在法律适用错误,因此不进行实质审理便驳回上诉的一项制度。


2015年,饱受校园暴力折磨的 Park Juwon自杀身亡。次年,也就是2016年,她的母亲 Lee Gicheol女士向施害者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一审仅支持了对一名未出庭受审的家长提出的赔偿请求,驳回了其余请求。


Lee女士一方提起上诉,但其代理律师 Kwon Gyeongae在2022年的二审庭审中连续三次缺席。根据《民事诉讼法》,上诉因此被视为撤回,Lee女士一方最终全部败诉。由于Lee女士不知道败诉的消息,未能提起上诉,家属实际上连在二审中争辩的机会都没有,便被视为撤回上诉。


对此,Lee女士一方提出异议。在上诉终结尚未宣告的情况下,二审法院于2026年5月追加开庭辩论。然而,法院没有接受恢复审理的请求,并在约一个月后宣告诉讼终结。


法院认定,Kwon律师违反了善良管理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但认为不能排除将上诉视为撤回所产生的效力。Lee女士一方不服并提起上诉,但最高法院于30日以不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诉讼终结的裁定。



另一方面,Lee女士另行对Kwon律师提起损害赔偿及精神损害抚慰金诉讼,并于2026年5月获得最高法院终审判决,确定获赔6500万韩元。最高法院还认定,Kwon律师在事后告知败诉事实时承诺支付9000万韩元所签订的“履行承诺书”约定有效,并以支持Lee女士进一步胜诉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该案将于下月25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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