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指定项目实施主体、补充土地明细表

韩国机场公社被指定为大邱庆北综合新机场民用机场项目的实施主体。


国土交通部表示,已于30日发布公告,变更大邱庆北综合新机场民用机场基本规划。公告新增指定韩国机场公社为新机场陆侧(旅客、货运航站楼及停车设施等用于处理和运送旅客、货物的区域)项目实施主体。


根据第六次机场开发综合规划,基本原则是:对不产生收益的空侧(跑道、滑行道、停机坪等供飞机移动和停放的区域)部分,由国家投资;对能够收回成本的陆侧部分,则由机场运营方分担项目费用。

大邱庆北综合新机场鸟瞰图

大邱庆北综合新机场鸟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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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韩国机场公社经过财务可行性审查、董事会决议等程序,最终确定参与陆侧建设项目。在大邱庆北新机场民用航空建设项目总投资2.6996万亿韩元中,国土交通部将分担1.2234万亿韩元,机场公社将分担1.4762万亿韩元。


根据与中央土地征收委员会就项目认定视为成立事项进行协商的结果,新增了纳入项目区域的土地明细表。根据《大邱庆北新机场特别法》,在制定并公告基本规划时,若其中包含纳入项目的土地等明细,则视为已取得项目认定。这为加快推进新机场建设项目提供了依据。



国土交通部航空政策室长 Jeong Chaegyo 表示:“此次基本规划变更完成了启动大邱庆北综合新机场民用机场建设项目补偿和设计工作所需的主要行政程序,明年所需预算也已纳入政府预算案,民用机场项目正按计划推进。”他还称:“由于该项目是军民机场整体搬迁项目,后续将根据大邱军用机场搬迁项目的进展情况,启动补偿和设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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