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Min Heejin曾口头同意,仍属违约”
女团NewJeans所属公司以广告制作公司擅自公开音乐视频为由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在二审中也胜诉。
首尔高等法院民事第5-3庭(高等法院法官Kang Seonghun、Song Hyejeong、Kim Daehyun)对ADOR起诉海豚绑架团及其代表、导演Shin Wooseok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作出与一审相同的判决,判原告部分胜诉。法院责令海豚绑架团向ADOR赔偿10亿韩元。
法院表示:“即便曾口头征得时任ADOR代表理事Min Heejin的同意,但未经公司事先同意便单方面添加视频,且在未删除(制作合作方)苹果标志的情况下发布视频,最终仍违反了与ADOR签订的合同义务。”
此前,制作NewJeans《ETA》音乐视频的Shin导演将导演剪辑版视频上传至海豚绑架团自己的YouTube频道后,ADOR以“未经协商擅自公开视频”为由,于2024年9月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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