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万亿韩元”捷克核电站施工合同谈判破裂……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与大宇建设、斗山能源联合体分道扬镳(更新)
历经78次工作层谈判、11次分歧协调,仍未能达成一致
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将通过竞争性招标更换施工方:“全力将项目影响降至最低”
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与大宇建设、斗山能源组成的联合体,就规模达27万亿韩元的捷克杜科瓦尼核电站建设项目施工合同进行的谈判最终破裂。双方虽历时约15个月持续谈判,但未能弥合在工程费用和合同方式等方面的分歧。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决定结束与原联合体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竞争性招标选定新的施工方。该公司计划在2027年7月前签订新的施工合同,但更换施工方导致工期延误以及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已成为影响项目推进的变数。
历经15个月谈判仍告破裂……未能弥合工程费用和合同方式分歧
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29日表示,正式结束与大宇建设、斗山能源组成的联合体就捷克杜科瓦尼核电站建设项目进行的施工合同谈判。双方曾通过工作层谈判、分歧协调委员会会议以及管理层谈判等方式尝试达成一致,但未能消除对主要合同条款的分歧。
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相关人士称:“双方在施工费用之外,还在合同方式、工作范围以及是否纳入主合同条款等主要合同条件上存在分歧,未能缩小差距。考虑到继续延长谈判可能对整个项目进度造成较大影响,我们决定结束谈判,并启动遴选新施工方的程序。”
双方的矛盾围绕工程费用核算和合同方式浮出水面。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要求采用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巴拉卡核电站项目相同的总价固定合同方式,即事先确定工程费用。施工方则主张,详细设计完成后,如果实际工程量增加,应据实结算。
总价固定合同是以签约时确定的金额为基准实施工程的方式。即使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增加,原则上也由施工方承担相关风险。相比之下,据实结算方式可能因设计变更等因素导致工程费用进一步增加,因此合同双方在风险分担方面存在差异。
据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介绍,双方在2022年首次招标时,已就建设1台核电机组的价格和总价固定合同方式达成一致。但在2024年为建设2台核电机组进行最终招标时,施工方提出变更单价并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双方因此产生分歧。
最终,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以最初商定的单价为基础,结合韩国国内核电站和阿联酋核电站建设案例以及捷克当地情况,自行核算价格并提交了最终投标书。
此后,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在谈判过程中,提出假设基准工程量增加并相应上调施工金额的方案,还提出折中方案,将总价确定时间从签约时调整至基本设计获批时,但双方仍未能达成一致。
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相关人士表示:“我们提出在首次招标时商定的单价基础上,计入新增工作和工程量增加部分,从而提高施工费用的方案。我们还通过韩国国内专业机构的审核,评估工程费用是否合理,但最终未能制定出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方案。”
据悉,谈判过程中,双方还围绕工程费用的核算依据产生了矛盾。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表示,该公司要求区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并提供详细的计算依据,但施工方未提交相关资料,因此难以核实工程费用是否合理。
自2025年6月与捷克业主签订主合同以来,双方约15个月内举行了78次工作会议、2次首席执行官会谈和11次分歧协调委员会会议。尤其是在2026年6月30日至7月31日举行的分歧协调委员会会议上,双方仍未能缩小在价格和合同条件上的分歧。
据悉,捷克业主原要求在2026年9月底前完成施工合同签署。对此,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通过由韩国和捷克两国政府参与的履约检查协商机制,分享了计划在10月底前就谈判得出结论的安排。
计划于2027年7月前选定新施工方
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认为,与其继续谈判,选定新施工方更有助于减少对整个项目进度的影响。由于目前部分工序已经延误,若长期延长谈判,后续设计和许可工作也可能受到影响。
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计划依据《国家合同法》,通过竞争性招标选定新施工方。该公司计划面向潜在施工方举行事前说明会,制定综合评审标准,再经过发布招标公告和评审等程序,力争在2027年7月前签订合同。
曾参与原联合体的大宇建设和斗山能源也有机会再次参与投标。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表示,将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法规、项目条件和合同履约能力等因素,为所有符合资格要求的企业提供公平的参与机会。
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尚未确定后续施工方,我们计划依法推进竞争性招标。我们将综合评估合同金额、施工能力、合同条件以及按期完工的可行性等因素,选出具备竞争力的企业。”
该公司还将采取措施,应对更换施工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工作空档。配套设施设计以及重型设备运输线路的设计和开发等工作将通过单独签约推进,场地信息核验则计划利用现有合同开展。施工进度管理文件的编制和临时住宿方案的制定等工作将由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直接负责。
工期延误与法律纠纷成为变数
不过,预计遴选新施工方需要约9个月,因此仍难以完全消除工期延误的担忧。尤其是在更换施工方的过程中,如何确保现有设计工作的连续性,并顺利推进许可程序,仍是一项待解决的课题。
与原联合体发生法律纠纷的可能性也是一项变数。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虽于当日结束施工合同谈判,但终止共同合作协议还需另行履行程序。今后,该公司将进行正式通知、内部决策、费用结算以及成果资料移交等工作。
不排除原施工方因反对终止协议而提起诉讼或申请临时禁令等法律措施。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表示,即便发生法律纠纷,也将同步推进新施工方遴选程序,尽量降低对项目进度的影响。
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相关人士表示:“终止共同合作协议所涉及的费用结算和成果资料移交等事项,将与原联合体协商后推进。如果发生法律纠纷,我们将与公司内外的法律专家合作应对,同时确保新施工方遴选程序顺利推进。”
此次谈判破裂并不意味着捷克核电站整体项目告吹。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于2025年6月与捷克业主EDU II签订了杜科瓦尼5·6号机组建设主合同。此后,该公司分别与韩国电力技术公司签订综合设计服务合同,与斗山能源签订反应堆及汽轮发电机供应合同。负责核燃料供应的韩国核燃料公司,以及承担调试和维护服务的韩国电力检修公司,也正就相关合同进行谈判,目标是在2027年签约。除施工领域外,现有合作体系将继续维持。
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表示,将尽量降低此次施工合同谈判破裂对其与捷克政府的合作关系以及韩国核电产业国际信誉造成的影响。该公司计划在遴选新施工方的过程中与捷克政府及业主协商,并说明替代执行方案和确保项目连续性的措施。
韩国水力原子力公司相关人士表示:“除施工领域外,原有的‘韩国团队’合作体系将继续维持。我们将与韩国政府、捷克业主及合作企业紧密协作,尽量降低对主合同的影响,努力按原计划推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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