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全面废除“抚养费预先垫付收入标准”
未能收到抚养费的单亲家庭,不论收入水平如何均可申请
每名未成年子女每月最高可获20万韩元支持
子女抚养费预先支付制度的收入标准将全面取消。未能收到子女抚养费的单亲家庭,无论收入水平如何,均可申请预先支付款项。
29日,性别平等与家庭部表示,自当日起取消子女抚养费预先支付的申请标准。此前,申请人必须符合家庭收入不超过基准中位收入150%的条件。
因此,符合以下条件者即可申请:▲持有子女抚养费债权;▲申请当月之前的3个月(或3次)内,平均每月实际收到的子女抚养费低于预先支付金额;▲正在采取程序追讨子女抚养费。
提交收入、财产相关证明材料及审核流程也将简化。性别平等与家庭部预计,这将减轻申请人的负担,并缩短预先支付款项的发放时间。
子女抚养费预先支付制度是指,国家先向未能收到子女抚养费的单亲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支付抚养费,再向未共同抚养子女的父母追偿已支付的款项。经认定符合预先支付条件后,每名子女每月最多可获得20万韩元,直至成年。
自2025年7月该制度实施以来,截至2026年9月,性别平等与家庭部已向8514户家庭、1.3442万名未成年子女提供约253亿韩元援助。
不过,预先支付款项的追偿率仍然偏低。
去年7月至12月发放的77亿韩元预先支付款项(4949笔)中,截至今年9月追回的金额约为11亿韩元(1169笔)。按笔数计算,追偿率为23.62%;按金额计算,追偿率为14.66%。
性别平等与家庭部计划从本月月底起,通过国税厅向尚未偿还预先支付款项的未共同抚养子女的父母发送移动端缴款通知。
截至今年上半年发放的110亿韩元预先支付款项(6861笔),目前正在办理追偿通知及催缴手续。
部长Won Min-gyeong表示:“取消预先支付制度的收入标准后,将有更多单亲家庭的未成年子女能够获得子女抚养费援助。我们将在扩大国家对未能收到子女抚养费的儿童的支持的同时,加强对未共同抚养子女的父母追偿预先支付款项,确保其切实履行支付子女抚养费的责任。”
可通过子女抚养费履行管理院网站或邮寄方式申请预先支付子女抚养费。详情可拨打子女抚养费履行管理院咨询电话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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