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督院:高风险产品也将纳入监管

从2027年起,证券公司将不得再举办根据交易金额或交易次数向客户发放现金等奖励的活动,以吸引客户。尤其是针对杠杆、信用融资等投资者需求较高的高风险金融投资产品,相关活动将全面禁止。


韩国金融监督院28日表示,为防止诱导过度短期交易、过度交易及高风险投资的营销活动,将加强证券业提供财产性利益的相关标准。


“交易3万亿就能拿3亿?”明年起证券公司禁止举办与交易金额挂钩的活动 View original image

根据金融投资业相关规定,证券公司不得提供违背“普通人通常理解水平”的财产性利益。具体限额和内部控制则由行业通过自律监管确定。然而,随着证券业竞争加剧,市场上出现了赠送“100股海外股票”或汽车等高价奖品的案例,相关活动竞争日趋白热化。


金融监管部门决定,从源头上禁止与交易次数、交易金额等挂钩的财产性利益提供,因为这类安排容易导致证券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利益冲突。监管部门认为,投资者交易金额越高,证券公司的经纪业务收入也越多,因此此类活动会诱导短线交易和不必要的过度交易,增加投资者负担及亏损风险,也会加剧市场波动。


此前,一家证券公司曾针对韩国上市交易基金和上市交易票据推出活动,只要达到每日交易金额要求,每人每天最高可获500万韩元奖励。经查,有两名个人投资者分别交易了价值3.4万亿韩元和1.7万亿韩元的上市交易基金,并分别获得3.4亿韩元和1.7亿韩元的活动奖金。据估计,该证券公司通过这些交易收取了约514亿韩元的经纪业务手续费。


针对高风险产品的活动,无论内容和形式如何,均将禁止。涵盖杠杆及反向上市交易产品、场内及场外衍生品、向投资者提供信用融资以及海外投资产品等。尽管这些产品对投资者保护的要求较高,此前却没有针对相关活动的专项规定。


不过,证券公司自行提供的手续费或利息折扣、减免仍可照常进行。以投资余额而非交易金额或交易次数为基准提供优惠的活动也将获准。韩国金融监督院计划在本月内就韩国金融投资协会的规定修订案发布预告、征求意见,并于2026年内完成修订。修订案将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韩国金融监督院相关人士表示:“通过制度性禁止诱导短期交易、过度交易和高风险投资的活动,预防投资者受损及市场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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