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假前涉嫌伪造不要求处罚书
伪造虚假报告,以“无起诉权”意见移送案件

一名劳动监察员涉嫌在处理拖欠工资案件时伪造受害劳动者的“不要求处罚书”,检察机关已请求警方展开调查。


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公共刑事第二部(部长检察官 Kim Hyeongwon)28日表示,确认了曾任职于首尔地方雇佣劳动厅首尔江南支厅的劳动监察员A某涉嫌职务犯罪的相关情况,已请求首尔警察厅展开调查,并通报了相关犯罪嫌疑。


首尔市瑞草区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正门挂着更换后的牌匾。Kang Jinhyeong 摄。

首尔市瑞草区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正门挂着更换后的牌匾。Kang Jinhyeong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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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检察机关介绍,A某调查拖欠工资案件时,事先要求受害劳动者提交了一份未填写日期的“不要求处罚书”草稿。该文件是在“待损害得到弥补后使用”的条件下取得的。然而,调查发现,A某为在休育儿假前结清未结案件,擅自在这份文件上填写了日期。


调查还发现,A某伪造了受害者不要求处罚等内容的调查结果报告,并以“无起诉权”的意见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在审查移送来的违反《劳动基准法》案件时,发现了上述情况。检察机关认为,A某的行为妨碍了检察官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相关公务的正常执行。


检察机关依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45条之9请求警方展开调查。该条规定,检察官审查移送案件时,若有充分理由怀疑存在其他犯罪,可以请求警方等调查机关展开调查;发现司法警察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时,也应通报有管辖权的调查机关。



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相关人士表示:“今后也将依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致力于保护受害者,并加强与特别司法警察的合作与指导,推动新的刑事司法制度顺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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