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Yoo Seungjun提起的第三起诉讼,要求撤销拒绝向其签发韩国入境签证的决定,将由韩国最高法院作出裁决。
据法律界26日消息,韩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当天向首尔高等法院行政第8-2庭(高等法院法官Kim Bongwon、Lee Youngchang、Choi Bonghui)提交了上诉状。此前,一审和二审法院均支持Yoo Seungjun。一审法院判决Yoo Seungjun胜诉,称:“与拒绝签发签证所带来的公共利益相比,由此侵害原告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过大,存在违反比例原则、滥用裁量权的违法情形。”二审法院也维持了原判。
2002年1月,Yoo Seungjun曾以演出为由出国,随后取得美国公民身份,免除了兵役义务。面对当时强烈的批评舆论,韩国法务部依据《出入境管理法》限制其入境。
因此,年满38岁的Yoo Seungjun于2015年8月向韩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申请以海外同胞(F-4)身份居留的签证。根据当时的《海外同胞法》,即便因逃避兵役而丧失国籍,年满38岁后仍可获准以海外同胞身份居留。
韩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拒绝签发签证后,Yoo Seungjun提起了第一起诉讼。历经发回重审和再次上诉,最高法院最终判决其胜诉,但韩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以“Yoo Seungjun逃避兵役义务可能损害国家利益”为由,再次拒绝签发签证。2020年10月,Yoo Seungjun提起第二起诉讼,并于2023年11月获得最高法院终审胜诉。然而,韩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于2024年6月再次拒绝签发签证,Yoo Seungjun遂于当年9月提起第三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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