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金融投资协会对根据韩国中小风险企业部公布的《创业企业监管合理化方案》,将科斯达克风险投资基金和创业风险企业专业私募基金纳入风险企业认定的合格投资机构范围,表示欢迎并充满期待。
韩国中小风险企业部于23日召开第二次监管合理化委员会全体会议,敲定了以扩大企业通过吸引民间金融业投资获得风险企业认定的机会为核心的制度改进方案。韩国金融投资协会此前一直向韩国中小风险企业部及民官联合监管合理化推进团提出相关课题,并持续进行协商。此次创业企业监管合理化方案采纳了相关内容。
目前,在风险企业认定条件中,若企业从合格投资机构获得5000万韩元以上投资,且该投资金额达到企业资本金的10%以上,便可获认定为风险企业。然而,一般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被排除在合格投资机构范围之外,因此一直被指出会限制资产管理行业投资创业初期企业的动力以及风险资本的供给。
随着此次改革将科斯达克风险投资基金和创业风险企业专业私募基金认定为合格投资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对初创企业的投资及后续投资有望全面活跃起来。业内认为,此举将使资产管理公司获得发掘有潜力的初创企业并支持其长期成长的机会,同时扩大民间风险资本流入风险投资生态圈,提升整个市场的活力。
资产管理本部长 Lee Hwan Tae 表示:“通过扩大风险企业认定的合格投资机构范围,预计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将能更顺畅地投资初创企业。”他接着补充道:“我们计划持续积累投资业绩,推动金融投资公司运用的自有资产及其他基金也纳入合格投资机构范围。今后,协会将为金融投资行业通过科斯达克风险投资基金、创业风险企业专业私募基金等积极投资早期创新企业、支持企业成长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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