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担心可能分手而实施犯罪”供认

一名30多岁男子与已约定结婚的女友发生争执后,以自己生气为由对她实施性侵,并持凶器威胁、勒索财物,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曾在未婚妻餐馆工作的30多岁男子一时气愤实施性侵、抢劫……获刑并缓刑执行 View original image

据韩联社24日报道,清州地方法院忠州支院刑事第一庭(审判长 Bin Taewook)以强奸等罪名,判处被羁押起诉的A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此前,A某涉嫌于今年8月在忠州一处公寓内性侵与自己约定结婚的女友B某,并持凶器威胁她向自己的账户汇款100万韩元。据悉,A某曾是B某经营的餐馆员工,因薪资问题与B某发生争执后,一时气愤而犯下上述罪行。案发后,A某自行报警,随后被警方紧急逮捕。


庭审过程中,A某表示:“我对最亲近的人、我的未婚妻犯下了无法弥补的罪行,对此深感抱歉。争执愈演愈烈,我担心我们会分手,因此没能控制好情绪。”



审判庭判决称:“被告的犯罪情节恶劣,但考虑到其承认犯罪事实、已与受害者达成和解,且B某方面请求从轻处罚等因素,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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