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提出“其小学时期遭性侵”指控的后辈
"提出指控一方须向 Ki 赔偿1亿韩元"
足球运动员 Ki Sung-yueng(浦项制铁)在针对一名声称曾遭其性侵的小学后辈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中,继一审胜诉后,二审也获得胜诉。
据韩联社23日报道,首尔高等法院民事第13-3庭(审判长 Hwang Jingu、Baek Kangjin、Lee Gyuhong)当天就 Ki 针对小学时期足球队后辈A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作出与一审相同的判决,支持原告的部分诉讼请求。此前,一审判决A及共同提出性侵指控的B向 Ki 共同赔偿1亿韩元。B没有上诉,赔偿判决已生效。
2021年2月,Ki的小学后辈A和B声称,2000年1月至6月间,他们在全罗南道某小学足球队活动时,遭到包括 Ki 在内的前辈性侵。两人向媒体发布新闻稿,披露了这一内容。A和B在披露时虽未直接提及 Ki 的名字,但根据他们的说法,很容易推断加害者就是 Ki。对此,Ki坚称自己清白,并于2021年3月以涉嫌诽谤为由对两人提起刑事诉讼,同时提出5亿韩元的损害赔偿诉讼。
此后,首尔瑞草警察署于2023年8月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针对A、B的控告作出不予立案处理。此外,警方也认定,关于 Ki 涉嫌实施性暴力的指控同样缺乏相关证据。
审判庭解释称:“在争议涉及无法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是否发生某事时,根据相关法律原则,主张‘该事实确实发生过’的一方应提出足以令人信服的材料。”“一审认为被告方难以认定已充分举证,二审也认为一审的判断妥当。”一审于2025年7月就 Ki 针对A和B提出的5亿韩元损害赔偿诉讼,判决原告部分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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