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综房税从1000万韩元降至10万韩元,变更房产登记名义的公司代表被移送公诉厅
与熟人签订协议,甚至转让委托人身份
警方 "将严厉打击逃税等房地产违法行为"
为减轻综合房地产税(简称“综房税”)负担,一名40多岁的法人代表不仅变更了房产登记名义,还将相关委托人身份转给一位财产较少、税负较轻的熟人,目前已被移送公诉厅。
首尔东大门警察署23日表示,已将涉嫌违反《房地产实名登记法》的40多岁女性A某及其担任代表的B股份公司移送公诉厅,二者均未被拘留。
据警方介绍,A某担心自己担任代表的房地产租赁公司B公司从2022年起综房税负担会加重,于是在网上搜索逃税方法。A某以自己为受托人与公司签订了信托协议。警方认为,该协议并非实际委托管理房产,而是借用名义,属于“名义信托”。
A某还涉嫌利用综房税以委托人为纳税依据这一点,将委托人身份转给税负较轻的熟人C某。调查显示,B公司截至2022年每年缴纳的综房税接近1000万韩元,但从转让委托人身份的次年起,缴纳金额便不足10万韩元。
案件始于今年7月底,当时庆南昌原西部警察署接到举报。此后,案件被移交至管辖嫌疑人住所地的首尔东大门警察署。警方通过分析以往的纳税记录及房地产所有权变更记录等,查明了案件经过。
警方认为B公司也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因此依据《房地产实名登记法》中的两罚规定,将公司一并移送。两罚规定是指,当代表等个人在履行公司业务时违法,公司也可因此另行承担责任。
警方相关人士表示:“我们将根据房地产犯罪专项打击计划,继续严厉打击利用变通手段逃税等房地产相关违法行为。”该人士还提醒:“应注意,规避税负的违规行为可能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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