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ng Poong、MBK:“高丽亚铅向Choi Yunbeom的亲信关联公司借出超300亿韩元”
“用高丽亚铅出资款收回”
永丰和MBK Partners称,高丽亚铅向多家与One Asia Partners代表Ji Changbae有关的公司提供数百亿韩元资金,而后又通过高丽亚铅出资设立的基金投资款收回资金,形成了这种模式的交易。
永丰和MBK称:“经确认,高丽亚铅通过认购与Ji Changbae代表有关的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和商业票据,向其提供了363.5亿韩元资金,随后又利用高丽亚铅出资设立的One Asia基金投资款偿还相关债权;这种模式的交易共发生了三次。”
据永丰和MBK介绍,高丽亚铅从2019年至2020年,接连认购了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公司发行的私募债券和商业票据。这些公司均与高丽亚铅会长Choi Yunbeom的亲信、Ji Changbae代表或其家族企业有关。
永丰和MBK称,三笔交易的资金流向完全相同,区别仅在于交易对象和中间法人。高丽亚铅通过认购债券或商业票据提供资金,高丽亚铅出资设立的One Asia基金则向相关公司或关联公司投资。资金流入后,又被用于偿还高丽亚铅持有的债券或商业票据。
永丰和MBK指出:“高丽亚铅直接持有的债权虽已得到偿还,但偿还资金同样来自高丽亚铅的出资款;关联公司经营不善所带来的损失风险,则留在了高丽亚铅出资设立的基金中。这是一种用高丽亚铅的钱偿还高丽亚铅债权的‘自我偿还’结构。”两家公司表示,资金陷入困境的Cheongho Comnet发行的70亿韩元私募债券认购案、Ji Changbae代表回购韩国科斯达克上市公司Imagine Asia的过程,以及通过新设法人以200亿韩元收购Cheongho Comnet子公司等交易,均采用了这种方式。
两家公司还称,部分交易没有抵押物,或已取得的抵押物价值远低于本息。永丰和MBK表示:“根据相关记录,负责交易执行的高丽亚铅财务部门员工在接受调查机关调查时,供述称他们是奉上级指示办理债券认购业务。”
永丰和MBK相关人士表示:“虽然交易对象和中间法人有所不同,但三笔交易的模式完全一致:高丽亚铅先向与Ji Changbae代表有关的公司提供资金,再利用进入One Asia基金的高丽亚铅出资款偿还高丽亚铅债权。”
该人士接着表示:“同一交易模式重复发生了三次,很难将其视为偶然,或认为这是基金管理公司独立作出的投资判断。有关部门应彻底调查,当时担任高丽亚铅代表理事、现任公司内部董事的Choi Yunbeom等人中,究竟是谁下令并决定了这些交易;对项目效益、资金回收可能性以及利益冲突等问题,是否进行了正常审查。”
高丽亚铅:“主观拼凑、牵强提出质疑”
另一方面,高丽亚铅称,永丰和MBK在股东代表诉讼败诉后,又通过主观拼凑牵强地提出质疑。高丽亚铅表示:“他们没有反思自身过度的诉讼攻势,反而反复以未经证实的质疑和舆论攻势向公司及管理层施压。”
高丽亚铅反驳称,公司出于财务投资目的,会将部分闲置资金投入基金等各类金融产品;单笔投资完成后,要掌握或控制资金经由多个交易对手方及法人流转后的具体用途,在现实中并不可行。公司还表示,基金投资的具体投资对象选择、投资计划制定、尽职调查及投资执行,均由基金管理公司(普通合伙人)主导。
高丽亚铅还指出,永丰和MBK是在按照预设结论拼凑个别交易,这并非对客观事实关系的核实,并补充称,这不过是对其一贯舆论攻势的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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