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互助会将预收款当作“私房钱”使用……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强制要求预收款超1000亿韩元的大型企业设立审议委员会
高风险资产投资须履行事前审查义务
必须设立审议委员会并听取外部专家意见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将收紧内部管控,严防互助会等预付式分期交易经营者盲目进行高风险投资,以防消费者受损。预付式分期交易是指消费者购买殡葬、婚庆、邮轮旅行等服务时,在两个月以上的期限内分两次或多次支付费用,并在付清全部费用后或支付费用后获得相应服务的合同。
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已修订《预付式分期交易消费者保护指引》,重点规范预付式分期交易经营者对预收款的稳健管理,并建立自主检查机制,修订后的指引将于23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修订旨在防止互助会等企业将消费者缴纳的预收款过度投向衍生品、加密资产、杠杆金融产品等本金损失风险较高的资产。此外,指引还规定,对于向控股股东或特殊关系人提供偏离通常交易条件的优惠,或为其提供债务担保等不当利益输送行为,必须严格履行事前审查程序。
因此,预付式分期交易经营者今后管理预收款时,必须综合考虑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确保未来供应商品或支付解约退款不会出现障碍。此次修订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建立具有实际效力的内部管控体系,而非停留在原则性指引层面。
根据修订后的消费者保护指引,预付式分期交易经营者必须制定预收款管理指引,其中包括投资审议和风险管理程序,并制定每个会计年度向董事会报告的预收款管理计划。尤其是上一营业年度末预收款规模达到1000亿韩元及以上的大型预付式分期交易经营者,必须设立并运营“预收款管理审议委员会”,以保障预收款管理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该委员会审议与控股股东的交易或对高风险资产的投资时,必须听取支付义务方(包括互助组织、银行等)员工以及会计和财务领域外部专家的意见,从而大幅强化监督和制衡功能。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计划今后通过座谈会等方式,督促业内遵守指引,逐步建立健全的交易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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