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审查投诉后最终认定违反《城市整备法》
确认曾承诺提供财物并施压称不同意者可能被清算
担忧放任违法行为将引发数百亿韩元诉讼,采取先发制人措施
首尔钟路区(区厅长 Yoo Chanjong)认为,在收集昌信9·10区再开发项目的信托公司作为项目实施者指定同意书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决定要求从头重新征集同意书。区政府表示,若对方不予配合,将驳回指定申请。
钟路区23日表示,对反对再开发的居民紧急对策委员会举报内容进行法律审查后,最终认定(暂定名)项目推进委员会征集同意书的行为违反《城市及居住环境整备法》(城市整备法)第132条。该条款禁止提供或承诺提供金钱、财物及款待。
据区政府介绍,项目推进委员会在争取获得土地等所有权人75%的同意过程中,承诺提供价值约4000万韩元的物品,包括嵌入式家电、阳台扩建和系统空调等。区政府还表示,已确认该委员会以“不表示同意,今后可能会被清算”等说法进行说明,侵害了居民自主作出决定的权利。
区政府的立场是,不能接受以违法征集的同意书为依据提出的指定申请。若项目推进委员会不遵从行政指导,或在未消除违法因素的情况下强行申请,区政府计划依法采取措施,包括立即驳回申请。
此前,区政府一直与项目推进主体协商,推进制定租户对策、防止原住民、持有少量股份者及老年人因分摊款不足而被迫搬离,以及签订分阶段施工费审核协议等工作。但区政府认为,若对征集同意书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置之不理并继续推进项目,将引发更大的法律纠纷并损害居民利益。
区政府提出的依据是项目延期风险。信托公司获指定后,设计、搬迁和施工都需要投入巨额资金;若紧急对策委员会提起确认同意书无效或撤销指定处分的诉讼,项目可能至少停滞2至3年。届时数百亿韩元的金融利息和延期损失将转化为居民的追加分摊款。区政府认为,重新征集同意书大约需要2至3个月,与其承担法律风险,不如重新征集,这样更有利于加快项目进度并保障财产权。
钟路区再开发与再建项目工作组相关人士表示:“对缺乏法律正当性的违法征集行为视而不见、继续推进项目,就如同给居民埋下一颗定时炸弹,日后可能引发数百亿韩元规模的诉讼。”“通过仅需两个月左右的正当程序重新征集同意书,确保法律安全性,才是兼顾速度与实际利益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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