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二审改判“5年”
负责审理金建希女士“卖官鬻爵疑云”案件上诉审的合议庭及主审大法官于22日确定。同日,最高法院全体合议庭也将审理金女士涉嫌收受明泰均民意调查结果一案。
最高法院于22日将金女士涉嫌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收受斡旋贿赂一案分配至第二庭。第二庭由大法官 Oh Kyungmi、Kwon Youngjun、Park Youngjae 和 Kim Seongsu 组成,主审大法官由 Oh Kyungmi 担任。
该案将审理金女士涉及的共5项“卖官鬻爵疑云”。她涉嫌收受西熙建设会长 Lee Bonggwan 价值共1.038亿韩元的贵金属,作为为其长女婿请求人事安排的回报;还涉嫌收受商人 Seo Seongbin 价值3990万韩元的手表,作为请求支持其业务的回报。她还被指收受前检察官 Kim Sangmin 价值1.4亿韩元的画作,作为请求提名的回报;收受前国家教育委员会委员长 Lee Baeyong 价值265万韩元的金龟,作为请求任命的回报,并收受其赠送的《岁寒图》。此外,她还涉嫌收受牧师 Choi Jaeyoung 价值共540万韩元的迪奥手袋等物品,作为请求其履行职务的回报。
一审认定全部指控成立,判处有期徒刑7年。二审则推翻原判,认定难以将从 Seo 代表处收受的江诗丹顿手表及从 Lee 前委员长处收受的《岁寒图》复制品视为请托的回报,因而判决无罪。刑期也减至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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