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任高管转任旗下子公司顾问、咨询顾问并领取报酬
Lee Chanjin "正在协商将其纳入公司治理改革方案"
金融委员会委员长Lee Eogwon于22日表示,将推动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金融控股公司卸任高管转任旗下子公司顾问或咨询顾问并领取报酬的惯例。
当天,在国会政务委员会对金融委员会、金融监督院等机构进行的国政监察中,有议员指出有必要完善金融控股公司卸任高管担任顾问或咨询顾问的制度。对此,Lee委员长表示:“关于改善公司治理的方案,我们一直在关注首席执行官、高管等相关事项”,“也将把完善顾问制度运营的方案纳入考量”。
此前,共同民主党议员Kim Yongman指出,金融控股公司卸任高管转任旗下子公司的顾问或咨询顾问等并领取报酬已成惯例。据Kim议员介绍,2023年1月至9月,六家金融控股公司共有38名卸任高管转任集团旗下子公司或研究所的顾问、特聘研究员等。他指出,这些人不属于《金融公司治理法》规定的高管,因此相关报酬明细等信息不会对外披露。
金融监督院院长Lee Chanjin也表示,将推动完善相关制度。
Lee院长补充说:“对于金融委员会正在准备的公司治理改革方案,我们也将就顾问、咨询等以‘隐形形式’存在的部分进一步协商,努力加以完善”,“目前正在工作层面进行协商,相关内容有可能在最后阶段纳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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