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已对一名70多岁男子申请逮捕令。该男子先后在首尔江南区驿三洞两栋大楼纵火,造成19人伤亡。
首尔水西警察署21日表示,已对因涉嫌在有人使用的建筑物内纵火并致人受伤而被捕的A某申请逮捕令。
A某涉嫌于20日上午11时54分许在新明大厦3层、当日中午12时1分许在汉阳大厦4层接连纵火,导致19人受伤。受害者中,一名专利事务所的专利代理师被发现时已心脏骤停,随后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经确认,起火的两处地点均为专利事务所办公室。
警方已掌握到A某在作案前曾点名寻找特定员工的情况,目前正积极考虑追加适用“杀人未遂”罪名。
据警方对受害者的调查,A某纵火前曾在专利事务所办公室遇到一名员工,并报出负责商标、设计业务的部长级员工B某的姓名,询问其工作地点。调查显示,该员工回答称:“我不太清楚B某是谁,我帮你打听一下。”A某随即呛声“没必要”,之后立即在办公室入口处的地面上泼洒易燃物质。
警方还发现了A某事先暗示报复的情况。警方从A某所住住宅的房主处获得证词,称“A某在纵火当天离开家时说过‘不会放过那个骗我的家伙’”。
此外,根据警方与消防部门对现场进行联合勘查的结果,警方已取得闭路电视监控录像,画面显示A某在第二处纵火地点汉阳大厦4层的专利事务所办公室入口前地面泼洒易燃液体并纵火。警方认为,A某在第一处纵火地点新明大厦3层也以同样方式在入口处地面泼洒易燃物质后纵火。
警方计划综合上述情况,待进一步取得能够证明A某怀有杀害特定人员意图的证据后,追加适用杀人未遂罪名。另一方面,警方已将从案发现场收缴的油料容器(大桶)送交韩国国立科学搜查研究院,委托对其成分进行精密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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