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情况及会议出席天数将在官网公开

首尔江南区议会将强化议员惩戒标准,包括允许对两次以上酒后驾驶的区议员予以除名。议员兼职情况和会议出席天数也将公布在官网上。

江南区议会议员惩戒规则案的代表提案人、议员Bae Geunhui作说明。江南区议会供图。

江南区议会议员惩戒规则案的代表提案人、议员Bae Geunhui作说明。江南区议会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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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区议会运营委员会(委员长 Kang Hyeonseop)21日审议并表决通过《江南区议会议员伦理纲领及伦理实践规范等条例全面修订案》和《议员惩戒规则案》。两项议案均由议员 Bae Geunhui领衔提出,将于本月28日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终处理。


规则案具体规定了惩戒事由,包括违反兼职义务和维护品行义务、酒后驾驶、性暴力、性交易、性骚扰、不当请托、利益冲突,以及利用职务秘密或未公开信息等。惩戒级别将综合考虑违规行为的类型和程度、故意或过失的轻重及社会影响等因素后确定。


议会表示,酒后驾驶的惩戒标准较行政安全部的标准方案有所提高。酒后驾驶达到两次以上的,可决议予以除名或暂停出席会议,期限不超过30日。因酒后驾驶造成死亡事故,或发生事故后未采取《道路交通法》第54条第1款规定措施的,将适用最严厉的惩戒——除名。


惩戒程序也进行了调整。提出惩戒要求后,须在3个月内决定是否惩戒。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全体会议应尊重伦理特别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惩戒决议通过后,将在官网上公布被惩戒议员的姓名、决议日期、惩戒事由摘要及惩戒种类,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但能够识别受害者、举报人、证人等身份的信息不会公开。


条例全面修订案对整体伦理规范进行了完善,内容包括兼职申报与公开、限制营利活动、会议出席义务及伦理审查等。议员兼职情况每年至少在官网上公布一次,但不包括出生日期、个人联系方式等与公开目的无关的信息。各议员的会议出席天数也将公开。兼职工作直接影响区政府事务的议员,不得被安排进入相关常设委员会。

Kang Hyeonseop,运营委员会主席。议会供图。

Kang Hyeonseop,运营委员会主席。议会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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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 Bae Geunhui表示:“作为江南区居民代表的区议员,被要求具备高于一般公职人员标准的伦理水平和责任感。这次修订条例和规则,明确了议员应遵守的标准,并完善了相关制度,以确保违规行为适用客观且可预期的惩戒标准。”



运营委员会委员长 Kang Hyeonseop表示:“随着居民对第十届江南区议会的期待提高,对议员的伦理和责任标准也应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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