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年金将加强对企业持有及处置库存股(自有股份)行使表决权的标准。若企业将库存股持有及处置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国民年金将判断其是否有利于提升长期股东价值,并据此决定赞成或反对。

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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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年金基金运用委员会20日在政府首尔办公楼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国民年金受托责任活动指引修订案》。此举旨在将《商法》修订带来的制度变化反映到国内外股票表决权行使标准中。


根据修订案,若企业请求股东大会批准库存股持有及处置计划,国民年金将综合审查该计划是否与取得库存股时披露的目的相一致,以及计划是否具体、合理等。国民年金计划以此为依据,在判断计划符合提升长期股东价值的目标时投赞成票。


若企业拟以经营目的为由,在公司章程中新增或修改允许持有及处置库存股的例外条款,也将适用同一原则。国民年金将考虑例外情形是否合理,以及在批准计划的过程中能否充分反映普通股东的意见等,再决定赞成或反对。


在当天的会议上,保健福祉部长Jung Eun Kyung还谈及民众对近期韩国股市波动的担忧。她表示:“我充分了解,近期韩国股市的波动让民众对国民年金的长期财务稳定性深感担忧。要正确评估业绩,就有必要从长期、综合的角度评估整体资产的收益率。”



她接着强调:“国民年金是长期投资者,投资于国内外股票、债券及另类投资等多种资产。我们将密切关注金融市场状况,努力提升长期运用业绩,让民众能够安心托付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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