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遗弃尊亲属致死被起诉……判处有期徒刑
"长期放任受害者不管,未给予最低限度照料"

一名30多岁女性因涉嫌放任患病父亲,导致其因营养不良死亡,被判处实刑。


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3庭(审判长 Kim Gipung)20日表示,已判处因涉嫌遗弃尊亲属致死而被起诉的A某(39岁)有期徒刑3年6个月。


A某涉嫌从2025年6月至7月22日期间,在仁川市弥邹忽区的家中不给父亲B某(76岁)提供饭食,任其自生自灭,最终导致其死亡。


阿视亚经济数据库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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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B某身体状况极差,无法独自进食或如厕,但A某没有带父亲去医院,也未照顾他。此外,邻居为父亲准备的米饭和配菜,A某也没有给他吃,任其放置一旁;她自己却曾在楼梯间独自吃杯装炒年糕。


B某于2025年7月22日18时37分左右,因营养不良等导致电解质失衡而死亡。死亡时,身高170厘米的B某体重仅有34公斤。调查发现,B某于2025年5月30日曾外出买食物时瘫坐在地,随后被送往附近医院,当时已被医护人员诊断为全身衰弱。


辖区行政福利中心于2025年5月13日将B某登记为个案管理对象,并为其提供盒饭及各种食品。然而,父亲去世前四天,福利中心工作人员上门时,A某把门锁上;父亲去世当天,她还将工作人员赶走并关上了门。


父亲去世当天,A某还前往行政福利中心申请并领取了第一轮民生恢复补助金。调查显示,她平时靠房租收入、老年养老金等生活。


合议庭判决称:“被告有义务扶养和保护无法进行日常生活且需要治疗的父亲,却长期放任不管,导致其死亡。鉴于犯罪持续时间及其悖伦程度,犯罪情节极其恶劣。”



合议庭还说明量刑理由称:“受害者的状况急剧恶化,被告已意识到其需要治疗,也曾获得福利部门公务人员的部分援助,却仍在长期内未给予受害者最基本的照料,任其自生自灭。受害者直至死亡前想必都承受了相当大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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