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申请提供资料存在局限……采取实质性措施"
家属申请后由梨泰院特别调查委审查……资料包括监控视频等

负责查明10·29梨泰院惨案真相并防止类似事件重演的特别调查委员会(梨泰院特别调查委),制定了支持惨案受害者家属查阅相关记录的规则。此前,家属必须通过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资料或提供副本,但出于保护个人信息等原因,资料往往受到限制,无法公开。

20日上午,在首尔中区“10·29梨泰院惨案真相查明与防止重演特别调查委员会”办公室举行的第66次委员会会议上,委员会委员长 Song Duhwan 发言。韩联社提供。

20日上午,在首尔中区“10·29梨泰院惨案真相查明与防止重演特别调查委员会”办公室举行的第66次委员会会议上,委员会委员长 Song Duhwan 发言。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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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泰院特别调查委于20日在首尔中区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第66次会议,对《支持受害者查阅惨案相关记录规则制定案》作部分修改后予以表决通过。委员会计划在规则公布并完成查阅准备后,于下周内启动查阅。查阅对象为依据《梨泰院惨案真相查明法》第77条第2款收集、保存的惨案相关记录,可能包括记录惨案发生时情况的监控视频、警方安保及交通应对资料,以及龙山区灾害应对相关记录等。


受害者提出查阅申请后,梨泰院特别调查委将审查申请内容并决定是否批准。如果申请范围过宽,或难以确定具体资料,委员会可要求申请人补充完善。涉及第三方个人信息等需要保护的内容,仅允许部分查阅。相关程序由梨泰院特别调查委资料记录团统筹负责。


此前,受害者家属一直通过信息公开申请要求查阅惨案相关记录并获取副本,但由于保护个人信息、可能影响调查等原因,公开受到限制的情况屡见不鲜。信息公开申请制度是指,要求公共机构将其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制作或获取并管理的信息,通过查阅、提供副本或复制等方式向公众公开。6日,在国会行政安全委员会的国政审计上,受害者家属姜某也指出:“向梨泰院特别调查委等公共机构申请查阅,得到的答复却只有‘不予公开’‘部分公开’和‘不存在’。”


梨泰院特别调查委表示,制定此次规则是为了保障受害者家属的信息获取权。梨泰院特别调查委相关人士当天在规则制定案表决通过后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实施过程中,查阅支持可能还不够完善,但我们会逐步改进相关问题。”他还表示:“制定此次规则绝不是为了迂回限制受害者权利或隐瞒记录。”



另外,梨泰院特别调查委当天还讨论了5个领域的中期调查结果,包括:▲警方安保及交通职能部门应对惨案的情况 ▲龙山区灾害安全对策本部初期应对是否妥当 ▲龙山区伪造、提交及散布虚假公文的经过 ▲灾害应对手册的编制与运用是否妥当 ▲灾害安全通信网的建设与运营等。委员会计划于27日上午10时在首尔中区韩国新闻中心召开中期报告会并公布调查结果。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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