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制定地方议会法,扩大组织及人员编制运营自主权
提出充实政策支持专业人员队伍等5项制度改进事项

新安郡议会呼吁完善制度,切实加强地方议会的自治权和独立性。

19日,新安郡议会议员呼吁加强地方议会自治权。新安郡议会供图。

19日,新安郡议会议员呼吁加强地方议会自治权。新安郡议会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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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会于19日发布敦促决议案,提出改善地方议会相关法律和制度、扩大组织运营自主权等内容,以实现成熟的地方自治。


这份决议案是在配合大韩民国市郡自治区域议会议长协议会共同应对方针的基础上制定的,旨在加强制度基础,使作为居民代议机构的地方议会能够以独立性和专业性为基础,履行本职的制衡与监督职能。


议会强调,为了有效制衡和监督地方政府,并积极应对日益多样化的地方行政需求,必须弥补现行制度的局限,提高地方议会的自主性和专业性。


为此,议会要求国会和政府改善法律与制度,以加强地方议会的独立性和责任性,并扩大其在组织及人员编制运营方面的自主权。此外,议会还呼吁充实政策支持专业人员队伍和议政支持体系,以提升政策、立法及预算审查能力,并加强政策协商机制,尊重地方议会作为居民代表机构的地位。


议会还表示,应将地方分权和切实加强地方议会独立性作为国家层面的核心任务加以推进。议会强调,要让地方自治真正落地,地方议会也必须像地方政府一样,在组织、人事及政策支持体系方面拥有独立权限。



新安郡议会议长 Lee Sangju 表示:“切实加强地方议会的独立性,是推动地方自治发展的核心课题。”他还称:“在相关制度改革落实之前,我们将与全国地方议会紧密合作,共同应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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