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租赁住房法修订案获通过
漏报租赁合同的罚款将下调

从2027年4月起,出租经营者申报租赁合同相关事项时,除管理费和使用费外,还须申报金额的计算方式。

首尔江南区一家房地产中介门店内张贴着房源信息表。韩联社供图

首尔江南区一家房地产中介门店内张贴着房源信息表。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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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交通部表示,国务会议于20日审议通过了《民间租赁住房特别法施行令》部分修订案。


修订案规定,出租经营者申报租赁合同相关事项时,除租赁期限、租金和贷款金额外,还须一并申报管理费和使用费的金额或计算方式。此举旨在遏制租金涨幅受到限制后,通过提高管理费或家电、家具等选配设施使用费来变相涨价的“把戏”。


此外,今后还须在线公布租赁条件。此前,市长、郡守和区厅长仅在政府公报上公布出租经营者申报的租赁条件。


各市、道也可通过条例规定100户以上民间租赁住房小区的租金上调比例。公众还可通过租赁住房信息系统(RentHome)查询租赁保证金担保的投保信息。


考虑到地方政府认为,遗漏租赁合同申报等轻微违规行为所处的罚款过高,相关罚款也将有所下调。现行标准为首次违规罚款500万韩元、第二次违规罚款700万韩元,之后将分别降至300万韩元和500万韩元。



《民间租赁住房特别法施行令》修订案将于11月27日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当天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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