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违反《重大灾害处罚法》
在造成23人死亡的Aricell火灾惨案中,因涉嫌违反《重大灾害处罚法》而被起诉的Aricell代表Park Sun-gwan,被最终判处有期徒刑4年。
大法院第一庭(主审大法官Cheon Dae-yeop)于20日维持了对Park代表涉嫌违反《重大灾害处罚法》等一案作出有期徒刑4年的原审判决。共同被告、Park代表之子兼Aricell总括本部长Park Jung-eon,被最终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0万韩元。
Aricell火灾是指2024年6月京畿道华城市Aricell工厂发生锂电池爆炸及火灾,造成23名员工死亡、9人受伤的事故。Park代表因涉嫌未制定有害、危险因素的确认与改善程序,以及灾害发生时的应对手册等而被起诉。
一审判处Park代表和Park本部长各有期徒刑15年,这是《重大灾害处罚法》于2022年施行后判处的最高刑罚。二审则将Park代表的刑罚减至有期徒刑4年,Park本部长减至有期徒刑7年。
二审维持了Park代表属于经营负责人这一认定,但认定部分起诉事实不成立,其中包括违反设置和维护紧急出口的义务,并将其与遇难者家属达成和解等情况纳入量刑考量。
大法院当天也认可原审判断,驳回了Park代表一方和检方提出的所有上诉。大法院合议庭表示:“业务总负责人无论其名义职务或称谓如何,都是实质上代表企业、并拥有统筹企业整体业务的权限和责任的人。”
大法院还认定,Aricell制定的风险评估程序并未具体反映锂电池生产场所的爆炸、火灾风险等特性。
大法院在此次判决中首次明确了《重大灾害处罚法》所称业务总负责人和安全保健业务负责人的含义,以及责任归属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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