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7种药品调整指定范围

政府将用于新生儿和癌症患者治疗等的8种药品新增列为国家必需药品。此举旨在由政府层面管理这些医疗现场不可或缺、但仅靠市场机制难以稳定供应的药品,确保其稳定供应。

忠清北道清州市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全景。阿视亚经济供图

忠清北道清州市食品医药品安全处全景。阿视亚经济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

20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表示,已于本月6日至8日召开“国家必需药品稳定供应协商会”,将8种药品(成分·剂型)新增列为国家必需药品。国家必需药品是指疾病管理、辐射防护等公共卫生医疗领域不可或缺,但仅靠市场机制难以稳定供应的药品。根据《药事法》第2条第19款,这类药品经跨部门协商后予以指定。


此次新增指定的药品包括:用于治疗急性髓系白血病和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柔红霉素注射剂”;用于治疗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猪肺提取物注射剂”;以及用于为营养状况不佳的婴幼儿补充氨基酸的“复合氨基酸输液注射剂(6%、10%)”等。


此前已指定的7种药品,其指定内容也有所调整。轮状病毒疫苗、人乳头瘤病毒疫苗、肺炎球菌疫苗、巴氯芬注射剂等原先按具体种类分别指定,例如单价、五价,二价、四价、九价等,此次将其整合为一项并进行了调整。两性霉素B注射剂的指定范围扩大至包括脂质体注射剂,使用目的中还新增了侵袭性真菌感染。



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次长Kim Yongjae表示:“新生儿和癌症患者治疗用药品必须在医疗现场得到稳定供应,因此有必要将其指定为国家必需药品并重点管理。我们将积极提供支持,确保包括此次指定的药品在内的国家必需药品能够顺畅供应。”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