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气象观测设备仍有177台在运行……韩国气象厅管理不善遭质疑
审计院对韩国气象厅开展定期审计
全国34%的观测设备缺少管理信息
325台设备超过检定期限仍未处置
担忧不准确的观测数据被用于天气预报
审计院要求加强管理和监督
审计院审计发现,气象厅疏于管理和监督观测设备,放任177台未通过检定的气象观测设备在未经重新检定的情况下继续使用。全国每3台气象观测设备中,就有1台连主要信息都未登记在管理系统中;数百台超过检定有效期的设备也在未采取特别措施的情况下运行。审计院指出,作为天气预报基础的观测资料可靠性可能受到影响,同时还查出会计管理不善问题:在支付工程款过程中造成8370万韩元国库损失。
审计院19日公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气象厅定期审计”结果,并要求完善观测设备管理体系、追究相关公务员的赔偿责任等。本次审计共确认6项问题,包括违法违规事项和优秀案例。
34%的观测设备管理信息缺失……177台不合格设备遭放任
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25年10月,中央政府部门和地方自治团体等全国232家观测机构运营的气象观测设备共计2万1533台。这些设备包括温度计、气压计、湿度计、风向仪、风速仪等10种,其中1万6325台、占75.8%,由气象厅以外的相关机构运营。
根据现行《气象观测标准化法》,观测机构必须安装通过规格和性能型式认证及检定的设备,并将型号、制造编号、检定日期等信息登记到气象观测元数据系统。气象厅有责任据此确认未达到检定标准或已超过有效期的设备,并建议停止使用或重新检定。
然而,审计院检查实际情况后发现,全部设备中有7402台、占34.4%,缺少主要信息。尤其是177台设备虽被判定检定不合格,却仍在未经重新检定的情况下以异常状态运行。其中87台甚至连主要信息都未登记在管理系统中。
对超过检定有效期设备的后续管理也很松懈。审计院核查相关机构负责的8936台观测设备后发现,登记显示有343台已超过检定有效期。其中325台、占94.8%,未经重新检定便用于气象观测,但气象厅并未要求停用或重新检定等整改措施。
审计院从325台超期设备中抽取75台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由仁川富平区等13家机构运营的39台设备,超过检定有效期最短4天、最长1599天。尤其是井邑市等5家机构负责的11台设备,从一开始就不符合检定标准,却仍被用于观测。
气象观测设备的性能和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天气预报基础资料的质量。如果观测数据出现误差,也可能影响据此制作的天气预报准确性。由于由气象厅直接运营以外的相关机构负责的设备占总数四分之三,机构间的综合管理体系未能有效运转也被指出是一个问题。
审计院表示:“不准确的观测资料被用于天气预报,令人担忧预报的可靠性会下降。”审计院已通知气象厅厅长登记缺失的设备信息,并制定针对超过检定有效期设备的重新检定方案。此外,审计院还要求采取措施,防止未达到检定标准的设备继续使用。
明知账户已被冻结仍支付8370万韩元……造成国库损失,须承担赔偿责任
审计还发现,首都圈气象厅在新建办公楼工程中会计处理不当,给国家造成8370万韩元损失。首都圈气象厅于2017年12月签订办公楼新建工程合同,合同总额为37.5亿韩元。此后,首都圈气象厅于2018年7月与总承包商及分包商签署协议,约定将分包工程款直接支付给分包商。
然而,负责支付工程款的经办人员和科长未核实分包商的已完工程量,便照单认可总承包商提交的请款单,将8370万韩元分包工程款支付给了总承包商。
尤其是调查发现,经办人员明知总承包商因财务状况恶化,工程款收款账户已遭冻结,仍将款项汇入该账户。
未能收到工程款的分包商于2019年11月起诉首都圈气象厅,要求支付款项。首都圈气象厅败诉,于2022年12月不得不再次向分包商支付8370万韩元。
首都圈气象厅为追回误付的款项,从2021年7月至2025年12月,先后17次催促总承包商退款。但经确认,该公司的财产早已被其他债权人查封,因此也无法强制执行。结果,同一笔工程款被支付了两次,造成8370万韩元国库损失。
审计院认定,因相关人员在支付工程款过程中违反规定,当时的经办人员须承担5859万韩元赔偿责任,科长须承担2511万韩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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