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分阶段取消”的转让所得税优惠有条件保留
借助韩国土地住宅公社等公共机构收购,力争实现市中心“即时供给”效果

政府正考虑出台措施,对多套住房持有者将其在调控对象地区内持有的购置型租赁公寓出售给韩国土地住宅公社等公共机构的情况,给予资本利得税减免。这被视为“只管供给”方针的一环:既为业主开辟避开“税收炸弹”的退路,也将最多达6.3万套公寓转为公共住房,以增加首尔等首都圈地区的住房供应。

为出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年会、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及七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副总理兼财政经济部长 Lee Hyeongil 访问泰国曼谷。当地时间10月16日,Lee Hyeongil 与随行记者团举行座谈。韩国财政经济部供图。

为出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年会、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及七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副总理兼财政经济部长 Lee Hyeongil 访问泰国曼谷。当地时间10月16日,Lee Hyeongil 与随行记者团举行座谈。韩国财政经济部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

赴泰国曼谷出席二十国集团财长会议等活动的副总理兼财政经济部长 Lee Hyeongil 16日在诗丽吉王后国家会议中心举行记者座谈会时表示:“有人说,即使想出售购置型租赁公寓,交易也不顺畅;从租户的角度看,也有人担心租金和月租会变得不稳定。如果出售给公共部门并用于公共用途,我们正在考虑给予资本利得税减免。”他还补充说:“公共部门的范围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但韩国土地住宅公社等机构肯定会包括在内。通过维持优惠政策,也有望促进交易活跃。”


这项构想旨在以出售给公共机构为条件,维持现有税收优惠。根据政府今年8月公布的税制改革方案,对调控对象地区内购置型租赁公寓给予的资本利得税加征豁免优惠,将于2028年缩减至原来的一半,并于2029年全面废止。这意味着,在强制租赁期限结束后,原本事实上可以终身享受的税收优惠将不复存在。目前,调控对象地区包括首尔全部25个自治区和京畿道15个地区。 


据财政经济部介绍,可享受税收优惠的对象为强制租赁期限已结束或登记已注销的调控对象地区购置型租赁公寓。自公寓登记出租经营者制度于2021年废止以来,截至今年,符合这一条件的公寓预计约有6.3万套。不过,已注销登记的房源中,有些已经出售;另有一些尚未到强制租赁期限届满或登记注销的时间,因此今后 符合条件的房源规模可能会有所不同。 



友利银行房地产研究实验室负责人 Ham Youngjin 预测:“这项措施无需经历从取得用地到竣工耗时数年的新建流程,也能促使首都圈立即增加住房供应。不过,韩国土地住宅公社等公共机构是否会按市场价收购,还是会要求价格不超过评估金额等一定比例,将成为影响租赁经营者决策的关键因素。”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