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入研发经费开发技术并转让给企业后,未能足额收取技术使用费。技术商业化后,企业缴纳的技术使用费仅为应收金额的五分之一左右;在缴费企业中,超过六成的企业缴费率甚至不足10%。


祖国革新党议员 Kim Seonmin。韩联社供图

祖国革新党议员 Kim Seonmin。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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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国会科学技术信息广播通信委员会所属祖国革新党议员Kim Seonmin分析了从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获得的国家研发项目政府缴纳技术使用费情况后发现,2022年至今年8月,技术商业化相关政府拨款总额为2069.67亿韩元。


其中,技术使用费应收金额为236.9亿韩元,但实际收缴金额仅为51.11亿韩元,收缴率为21.6%;实际收缴金额仅相当于政府拨款的2.5%左右。


各技术使用费管理机构的收缴率也存在较大差异。韩国产业技术振兴协会的收缴率最低,为3.9%;信息通信企划评价院为6%,韩国研究财团为13.8%,研究开发特区振兴财团为15%,科学技术事业化振兴院为16.6%。跨部门新药开发事业团的收缴率最高,为55.7%。


按缴纳技术使用费的企业来看,在全部818家企业中,有545家(66.6%)的缴费率不足10%;缴费率达到10%但不足50%的企业有195家(23.8%),达到50%以上的企业有78家(9.5%)。


尤其是由韩国产业技术振兴协会管理的4家企业,一分钱技术使用费也未缴纳。这些企业获得了人工智能隧道综合管控解决方案等技术的转让,各自获得的政府拨款为1.49亿至3.6亿韩元,应收技术使用费总额约为1.4亿至3.5亿韩元。


韩国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解释称,企业须自行申报利用受让技术所产生的收益,但这些企业没有申报,因此未能收取技术使用费。


Kim议员表示:“目前技术使用费的缴纳完全依赖企业自主申报,因此看上去很难做到足额收缴。若有不少企业虽然获得了政府拨款,却未能利用受让技术取得收益,这就意味着技术转让未能转化为实际的商业化成果,令人十分担忧。”



他还强调:“评价项目时不能只看技术转让业绩,还应查明企业未能利用受让技术取得收益的原因,并从技术市场化验证到后续商业化扶持进行全程管理,让用纳税人的钱开发出的技术真正转化为实际成果。”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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