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遗失物带回家,还向警方否认
地方劳动委员会、中央劳动委员会认定“解雇过重”
法院:“故意侵占……信任关系受损”

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解雇一名擅自拿走乘客遗落在列车上的现金和名牌钱包等物品的SRT列车乘务长是正当的。


据法律界19日消息,首尔行政法院行政第一合议庭(审判长 Yang Sangyun)在SRT运营商SR起诉中央劳动委员会、要求撤销不当解雇救济复审裁定一案中,判决原告胜诉。合议庭表示:“难以认定解雇处分属于超越纪律处分裁量权的过度处分,因而违法。”


首尔市瑞草区首尔行政法院。阿视亚经济资料图

首尔市瑞草区首尔行政法院。阿视亚经济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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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SR所属列车乘务长A某于2024年在SRT列车终点站确认乘客及遗失物品时,从清洁人员手中接过乘客遗落的一个包。包内有120万韩元现金、4000日元、价值约55万韩元的万宝龙钱包、无线耳机、身份证等物品。然而,A某没有将这些物品交给失物招领中心,而是带回了家。


拿走遗失物品的第二天,A某接到铁路特别司法警察队询问是否捡到物品的电话,却予以否认。直到警方告知已查看列车内的闭路电视监控录像后,A某才承认拿走了物品。铁路特别司法警察队以涉嫌侵占为由将A某移送检方,但检方考虑到其系初犯、承认犯罪事实且已与受害者达成和解等因素,决定暂缓起诉。


SR针对A某的违规行为进行内部审计后,作出比审议委员会要求的停职处分更重的解雇处分。A某随后申请不当解雇救济,首尔地方劳动委员会支持其主张,认定解雇不当。SR向中央劳动委员会申请复审,但中央劳动委员会作出了相同裁定,于是SR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裁定。


法院支持SR。法院认为,A某的违规行为情节严重且具有故意性,解雇正当。确认并移交乘客遗失物品是列车乘务长的基本职责,而A某反而利用职务权限谋取财产利益。合议庭指出:“这是严重破坏失物管理体系的违规行为”,并称“公司与其之间的信任关系已遭到破坏,严重到无法继续维持雇佣关系的程度”。



法院还认为,处分等级并未违反公司规定。SR的纪律处分标准规定,行为具有故意性且违规情节严重时,应予以开除。合议庭判决称:“公司决定给予低于开除一级的解雇处分,因此并未超出纪律处分标准。”合议庭还补充称:“审计结果审议委员会提出的停职要求并非纪律委员会必须遵循的决定,因获得代表董事表彰而减轻纪律处分也并非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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