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兵休假、外宿申请698份审批延误,还对士兵恶语相向
法院:“多项违纪行为竞合时,也可开除军籍”
法院判定,对一名陆军军官作出的停职2个月处分正当。该军官拖延批准下属士兵的休假申请、对士兵恶语相向,还在工作时间擅自离开部队数十次。
釜山地方法院行政第1-3合议庭(审判长 Heo Junseo)16日表示,在陆军军官A某起诉其所属部队指挥官、要求撤销停职处分一案中,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2014年任官的A某曾担任旅部连连长等职务。经查,他违反勤勉义务和维护军人品行义务,并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因此受到停职2个月的处分。
从2023年10月至2024年11月,A某延迟批准26名士兵的698份外出、外宿及休假申请。部分士兵未能及时领取铁路运输支援组的车票,不得不自行承担交通费用。
调查还发现,A某曾对士兵恶语相向。他对申请休假的士兵说:“这里是社区服务中心吗?滚开。”对因腰痛申请调换岗位的士兵,他也曾说过类似“就那么点疼,不能退伍。装成精神病退伍吧”的话。此外,他还以枪支保养不到位为由,要求士兵连续10天在周末和个人整理时间保养枪支等,这些不当指示也被列为处分理由。
他还多次擅离工作岗位。10个月内,A某在工作日上班时间驾驶私家车64次离开部队,却既未申请外出或休假,也未向指挥官报告。卫兵班长作证称,A某曾以“得给蜥蜴喂食”“得去洗车”等理由离开部队。
A某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处分,但法院未予支持。合议庭表示:“根据陆军纪律处分规定,考虑到违纪行为的严重程度,本可予以免职;若多项违纪行为竞合,甚至可以决定开除军籍。”合议庭还指出:“与本可作出的开除军籍处分相比,此次仅给予停职2个月,处罚明显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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