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愿提交至国会国民请愿网站……一夜之间获4300多人同意
针对允许在上市公司并购(M&A)中“先行收购”控股股东所持股份的强制要约收购制度引入方案,个人投资者表示反对,甚至发起了国民请愿。
据16日国会国民同意请愿网站显示,前一天发布的请愿“请求全面重新审议并修改立法:这部欺骗1400万散户投资者、徒有股东保护之名的‘强制要约收购制度’及《防止压低股价法》”,截至当天上午11时45分已获4327人同意。请愿同意期限截至下月14日,提交国会常设委员会审议的门槛为5万人。请愿发起人是被称为“Namsan Juseong”的价值投资研究所所长Kim Taeseok。
Kim所长批评称,现行强制要约收购制度引入方案对待控股股东和普通股东的一股股份时采用不同价值,允许先行收购的做法也构成了仅有利于控股股东的机制。
目前已获国会政务委员会通过的《资本市场法》修正案规定,取得上市公司25%以上股份并成为最大股东等情形,属于强制要约收购对象。收购方必须进行公开要约收购,直至取得相当于全部已发行股份50%再加1股的股份。
问题在于,修正案允许收购方通过场外交易先行买入原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按照现行方案,如果一家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40%,收购方先买下这部分股份,之后只需向普通股东公开收购取得过半数所需的10%再加1股。即使其余持有60%股份的普通股东全部参与要约收购,各自也只能卖出约六分之一的持股。如果控股股东已持有公司过半数股份,普通股东甚至可能根本没有出售机会。
控股股东可以按包含控制权溢价的价格出售股份,但普通股东很难获得同等价格。
Kim所长表示:“不能再放任这样的市场:大股东的一股被视若黄金,小股东的一股却被视作废品。韩国股市应发展成为同时受到国内和外国投资者信任的市场。”他还称:“恳请重新审视正在变得支离破碎的现行修正案,使其按照全球标准公平运行,并将‘强制要约收购制度’和《防止压低股价法》纠正为切实有效、力度强大的股东保护法案。”
此前,资产管理行业也提出了同样的批评。Life资产管理、Must资产管理、VIP资产管理、Shinyoung资产管理、Align Partners资产管理、Cha Partners资产管理、Timefolio资产管理、Petra资产管理、Oasis Management、My Alpha Management等18家国内外资产管理公司于上月底发表联合声明,要求暂缓国会全体会议处理强制要约收购制度引入方案。
这些公司敦促称,如果并购时难以强制收购全部100%的股份,至少也应适用“按比例公开要约收购”原则,即控股股东和普通股东共同参与要约收购,并按相同比例出售股份。比如,若一家控股股东持股40%的公司股权被挂牌出售,且所有股东都申报出售全部持股,收购方就应从控股股东处收购约20%、从普通股东处收购约30%,以取得50%再加1股。
在行业反对声中,原定于上月1日提交国会全体会议审议的《资本市场法》修正案被暂缓列入议程。如今个人投资者的反对舆论也加入其中,预计在今后的重新讨论过程中,是否允许控股股东“先行收购”将成为核心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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