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政监察会上批评选举管理委员会相关搜查扣押令接连遭驳回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院长 Oh Minseok 16日表示:“据我了解,负责签发令状的法官会掌握案件卷宗中的事实情况并适用法律,慎重审查是否有证据支持犯罪嫌疑、是否有必要进行搜查扣押,并据此决定是否签发令状。”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院长 Oh Minseok 16日在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举行的对首尔高等法院、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等机构的国政审计中,回答法制司法委员的提问。韩联社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当天,在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举行的国政监察中,针对有人指出与选举管理委员会相关的搜查扣押令状接连遭到驳回,Oh 院长称,同一法院的院长或首席副院长是否担任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不会影响令状审查,并作出上述表示。
国民力量党议员 Kim Minjeon 当天指出:“与投票用纸不足事件相关的令状被驳回,是不是太多了?”她接着表示:“民众疑惑,法院是不是在保护选举管理委员会,正因为不批准搜查扣押令状,才导致对选举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困难重重;他们还怀疑,这是不是因为法官兼任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长等职务,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祖国革新党议员 Park Eunjeong 也表示:“由法官兼任委员长的选举管理委员会,如今接连出现刑事责任问题,而令状却在首尔中央地方法院遭到驳回,这似乎有问题。”Oh 院长回答说:“对于搜查扣押令状,负责审查令状的法官一直依法依规履职;法院院长完全没有介入。”
此前,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于14日驳回了选举管理委员会特别检察组针对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等机构申请的搜查扣押令状。据悉,令状中列有造成国库损失及制作虚假公文书的嫌疑。按照惯例,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长由一名大法院大法官担任,部分非专职委员及地方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长则由高级法官担任。法院列出的驳回理由包括:“基本事实情况已经查明,被调查人似乎只是对法律评价持不同意见”,以及“搜查扣押很可能会对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的正常工作造成相当大的影响”。特别检察组表示:“近期曾出现法院以难以令人信服的理由驳回部分搜查扣押令状的案例”,并称计划再次申请令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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