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提出“尽量减少留驻”,首轮迁移的105家机构中仍有42家在首都圈设有组织
应在制定第二轮迁移计划的同时,完善留驻审批标准和事后管理体系

政府提出,在第二轮公共机构地方迁移中,将尽量减少留在首都圈的组织和人员,但目前尚在制定允许机构留驻的具体标准。首轮迁移对象中有40%的机构仍在首都圈设有组织,因此有意见指出,应在制定第二轮迁移计划的同时,完善留驻审批标准和事后管理体系。


据国会国土交通委员会所属共同民主党议员Jo Incheol(全南光州西区甲选区)分析从国土交通部获取的资料,首轮地方迁移对象共105家机构,其中42家在首都圈设有组织。这些组织留驻首都圈的人员共计2321人。

Jo Incheol议员。

Jo Incheol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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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驻首都圈人员最多的机构是韩国资产管理公社,共291人。韩国道路公社以241人位居第二,其后依次为韩国证券存管院(180人)、韩国互联网振兴院(174人)和国民年金公团(135人)。这5家机构留驻首都圈的人员共1021人,占总数的44.0%。


政府正在筹备第二轮公共机构地方迁移之际,上述情况得到确认。


政府于2026年9月提出“尽量减少首都圈留驻”这一主要原则,并计划在2026年第四季度敲定迁移计划,2027年启动先导迁移。


不过,Jo议员方面表示,根据国土交通部提交的资料,首都圈留驻审批标准以及在创新城市集中布局的标准等目前仍在制定中。


Jo议员表示:“根据业务特点,部分职能可能有必要留在首都圈,但需要明确依据何种标准判断留驻的必要性,以及人员规模可以获批至何种程度。”他还指出:“首轮迁移后仍有2000多人留在首都圈,因此即便获批,也应持续审查相关职能和人员规模是否合理。”



他还强调:“地方迁移的核心不应仅仅是变更总部所在地,而是要将公共职能和优质就业岗位分散到地方,为地区经济注入活力。只有以首轮迁移的经验为基础,完善首都圈留驻标准和事后管理体系,第二轮迁移才能真正取得推动国家均衡发展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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