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国政监察]上级医院转出51万名患者……仅19%在协作医院就诊
转诊患者中每10人有4人一个月内再次前往上级综合医院
So Byunghoon议员指出:“后续管理体系不完善”
上级综合医院转诊至其他医院的患者中,每10人仅有2人实际在诊疗协作医院接受了诊疗。每10名转诊患者中,有4人在一个月内再次前往上级综合医院,但调查发现,政府甚至无法准确区分患者再次就诊的原因。
据共同民主党籍国会保健福祉委员会委员 So Byeonghun 议员从健康保险审查评价院获得的资料显示,2024年10月至2026年4月,全国47家上级综合医院共转诊50.9822万名患者。
其中,经确认在诊疗协作医院实际接受诊疗的患者有9.8632万人,仅占总数的19.3%。按年度来看,确认接受诊疗的比例从2024年10月至12月的11.5%升至2025年的20.0%,但在2026年1月至4月又降至18.6%。
调查还发现,转诊后确认患者治疗是否得到妥善延续的后续管理机制也不完善。健康保险审查评价院将转诊患者只要在诊疗协作医院接受过一次诊疗,就计为“专科转诊完成”。但有意见指出,仅凭一次诊疗难以判断患者是否持续接受了所需治疗,或治疗是否已经结束。
转诊患者再次前往上级综合医院的情况也很常见。对2024年10月至2026年1月间转诊的37.4308万名患者进行分析后发现,其中15.0149万人(40.1%)在转诊后30天内再次前往上级综合医院。在31至90天内再次就诊的患者也有5.4392万人(14.5%)。
不过,健康保险审查评价院解释称,再次就诊可能包括术后观察等计划内的复诊,也可能是因新发疾病而就诊,因此不能仅凭再次就诊就认定转诊失败。问题在于,该院无法将再次就诊的原因区分为原有疾病治疗方面的问题或新发疾病等,也没有对各患者的治疗进展进行单独追踪分析。
对绩效不佳医疗机构的管理也显得不足。健康保险审查评价院虽依据各机构的绩效指标差异化发放补助金,却没有建立专门指定并管理绩效恶化医疗机构的机制。此外,该院在综合评估转诊过程中出现的诊疗延误、路程增加以及医疗费用负担等患者不便方面也存在局限。
So Byeonghun 议员表示:“上级综合医院结构调整的目的,不是把患者大量转到其他医院,而是让患者能够根据自身状况,在适合的医疗机构连续接受所需治疗。如果51万名转诊患者中,确认在协作医院接受诊疗的比例仅为19%,就应该首先仔细调查其余患者的治疗是如何延续的。”
他还强调:“政府不能把患者转到其他医院就视为责任结束。应确认患者转诊后是否实际接受诊疗以及治疗是否具有连续性,并针对绩效不佳的医疗机构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后续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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