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网络社区反复发布杀人威胁帖
"辩称系一时冲动所写",但法院认定构成"公然威胁"

一名反复发布针对韩国网友的杀人威胁言论的30多岁男子被判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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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尔北部地方法院刑事第13单独审判庭法官 Kim Bora 18日表示,因涉嫌公然威胁而被起诉的A某(32岁)被判处罚金300万韩元。


A某涉嫌于2025年12月14日在日本东京通过韩国某网络社区发布题为“说韩国网友令人作呕,确实没错”的帖子,并写下“恶心得我都产生了杀人冲动”“我真的可能会杀了韩国人”等内容,因此受到审判。


调查显示,两天后,A某还在同一社区发布了“你们最好真的小心点”“处理掉你们几个人再走,根本不算什么”等内容。


不过,A某的辩护律师主张,“韩国网友”这一对象范围过于宽泛、抽象,而且不可能真的发展为犯罪行为,因此不构成公然威胁罪。辩护方还称,A某因学生时代遭受校园暴力等经历而情绪波动,一时冲动发布了相关内容,并无公然威胁的故意。


然而,法院认为,公然威胁罪是针对公开宣称将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身体这一行为本身予以处罚的规定。



Kim法官表示:“综合考虑看到帖子的人感到恐惧,并向国民申闻鼓及警方举报等情况,被告实施的起诉书所载行为属于《刑法》第116条之2规定的公然威胁罪。”法院未采纳被告及辩护律师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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