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正推动加强对家庭暴力施暴者的隔离措施,并将违反禁入令的处罚力度提升至与跟踪骚扰犯罪相当的水平。警方还将研究修法,允许对家庭暴力施暴者佩戴定位电子装置(电子脚镣),并讨论将违反紧急临时措施的处罚从罚款升级为刑事处罚。


21日,首尔西大门区警察厅的警旗在风中飘扬。/记者 Kim Hyunmin kimhyun81@

21日,首尔西大门区警察厅的警旗在风中飘扬。/记者 Kim Hyunmin kimhyun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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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警方15日消息,警察厅预计将在当天下午于青瓦台举行的“相关部门联合异常动机犯罪、关系性犯罪及针对社会弱势群体犯罪对策会议”上报告上述制度改进方案。


近期,首尔松坡区发生杀害岳母、绑架妻子事件,济州发生父女死亡事件等针对家人的恶性犯罪接连发生,警方因此着手完善保护受害者的制度。


首先,警方将推动修订《关于佩戴电子装置等的法律》,允许对家庭暴力施暴者佩戴电子脚镣。目前,跟踪骚扰施暴者可根据法院裁定佩戴电子装置,但同一制度并不适用于家庭暴力施暴者。


警方还将研究放宽“临时措施第5号”的申请条件。该措施是将施暴者隔离在警察拘留室或看守所。根据现行《家庭暴力处罚法》,警方申请拘留施暴者,须满足其违反搬离住所、禁止接近等现有临时措施,且存在家庭暴力再次发生风险的条件。警方预计将提出制度改进方案,即使施暴者未违反现有临时措施,也可综合考虑再次施暴风险等因素申请拘留。


警方还将加大对违反紧急临时措施行为的处罚力度。紧急临时措施是指在家庭暴力再次发生风险较高、情况紧急而难以等待法院裁定时,警方对施暴者下达的禁止接近、搬离住所等命令。


目前,家庭暴力施暴者违反紧急临时措施,最高可被处以300万韩元罚款。相比之下,在跟踪骚扰犯罪中,违反紧急应急措施可被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金。警方正在研究对家庭暴力施暴者违反相关措施的行为也适用刑事处罚。



此外,讨论事项还包括加强与家庭暴力咨询所的衔接,以及为临时住所安排预算,以便将施暴者而非受害者迁离住所。制定针对尚无专门法律规制的交往暴力的相关立法,也已被提上议程。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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