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国防产业发展及支援法》后,民营航天航空企业也纳入入会范围
从合同、出口保证到设施设备互助……加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
民营航天航空企业也可加入国防产业互助协会,使用开展业务和出口所需的保证与互助服务。此前主要面向国防企业提供的金融支持如今扩展至航天航空领域,预计将有助于减轻资金和人力不足的中小型航天企业的负担。
宇宙航空厅表示,15日在首尔钟路区Centropolis面向航天航空企业举办了“航天保险政策说明会”。此次说明会旨在介绍根据8日施行的《国防产业发展及支援法》修订案新引入的制度,并帮助企业加以利用。
根据此次法律修订,满足一定条件的民营航天航空企业也可以加入国防产业互助协会。该协会原先为国防企业开展业务提供所需的保证与互助服务,如今业务范围已扩展至航天航空领域。
加入协会的企业可以使用履行业务合同和出口所需的保证服务,也可获得用于应对设施、设备损失及损害赔偿责任等情况的互助服务。保证制度用于承保未履行合同等风险,互助制度则是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具有保险性质的制度。
国防产业互助协会以保证费和互助费低于其他保证机构、互助金支付迅速为优势。此外,协会还为中小企业提供利息补贴和法律支持等服务。
尤其是同时承接国防项目和航天航空项目的企业,此前须根据业务领域分别使用保证服务。预计此次制度完善将有助于减少相关流程带来的不便。
说明会上介绍了加入国防产业互助协会的条件和流程、航天航空企业可使用的服务以及面向中小企业的扶持制度等。现场还面向企业相关人士安排了问答环节,以解答企业在实际申请加入和使用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疑问。
宇宙航空厅计划与国防产业互助协会携手,持续提供相关指导,帮助企业在实际业务中运用新制度,并听取一线意见,进一步扩大扶持基础。
宇宙航空厅厅长Oh Taeseok表示:“我们将全力提供支持,让航天航空企业充分了解并运用新制度,哪怕能稍微减轻其在业务过程中面临的资金负担也好。今后我们也将积极发掘符合企业成长阶段和业务特点的扶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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