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5年韩国房地产院核验结果
被削减一半以上的项目也有10个
因无法律约束力,最终仅作参考资料
数据显示,过去5年间,重建和再开发整治项目的施工企业过高要求的工程款中,有4.16万亿韩元经韩国房地产院核验后被削减。
15日,国会国土交通委员会共同民主党干事、议员 Bok Giwang 从韩国房地产院获得了整治项目工程款核验资料。资料显示,过去5年间完成工程款核验的166个项目中,有164个项目(98.8%)被决定下调工程款。这意味着施工企业要求增加的工程款中,相当一部分未被认定为合理费用。
施工企业要求增加的工程款中,有超过一半被削减的项目也多达10个。
首尔瑞草区A整治项目中,施工企业要求增加1076亿韩元,但经韩国房地产院核验,约62%、即668亿韩元被削减。
京畿道B项目要求增加的工程款为2108亿韩元,其中1623亿韩元(约77%)被削减,最终仅有485亿韩元获认可。
虚报工程款的手法也五花八门。施工企业将最初招标时承诺免费提供的特色项目改为收费项目,或在计算木地板面积时,把未铺设木地板的嵌入式衣柜底部面积也算在内。
还有案例被查出,将没有墙体、仅设立柱且不含居住空间的地上层架空层,以及与地面相接、无需设置避难口的一层等区域也纳入计算,并向小区所有住户统一收取避难口安装费用。
工程款核验制度旨在减少业主委员会与施工企业之间的工程款纠纷。经20%以上业主要求即可申请;工程款增幅超过一定水平时,则必须申请核验。
核验机构会将施工企业提交的增额明细与标准市场单价、物价资料等进行对照,核算合理的工程款。
核验程序比诉讼或仲裁更快。增额工程款不足1000亿韩元时,处理期限为60天;达到或超过1000亿韩元时,期限为75天。
施工企业可在中期报告会上提交增额依据资料,对工程款削减提出异议。
即使查实工程款被虚报,业主委员会也很难强制施工企业接受核验结果。原因在于,现行法律规定核验结果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施工企业可能将其视为单纯的参考资料;而对于应当接受强制核验却回避申请的企业,也缺乏有效的法律制裁手段。
议员 Bok Giwang 表示:“应当保障合理增加工程款的权利,但如果不经核验就接受过高的增额要求,可能导致业主承担过重的分摊费用。”他还称:“应尽快明确强制核验项目的申请期限,并制定相关措施,对无正当理由回避核验的情况予以制裁。”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