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后睡着的公交司机通过“投放交易”购买冰毒……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
酒驾检查中发现冰毒吸食工具
"只在休息日吸食"……吸食后7小时驾车被查获
一名40多岁的中国籍公交车司机A某在吸食冰毒后驾驶载有众多市民的市内公交车,被判处有期徒刑。
据14日法律界消息,水原地方法院安山分院刑事第2独任法庭法官Jeong Jinwoo以违反《毒品类管理法》和《道路交通法》(药物驾驶、酒后驾驶)罪判处被起诉的A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款70万韩元,并命令其完成40小时的药物成瘾康复教育课程。
此前,A某被拘留起诉,罪名包括在担任京畿道安山市一家运输公司所属的市内公交车司机期间,从5月末至7月中旬共13次吸食冰毒。
A某的犯罪行为是在深夜酒驾执法过程中被发现的。7月23日凌晨3时50分左右,他在血液酒精浓度达0.102%的醉酒状态下,从始兴驾车前往安山家附近,行驶约13平方公里后将车停在道路中央并睡着,随后被警方逮捕。警方接着搜查车内时,发现了被称为“freebase”的冰毒吸食工具,因此又追加了吸毒嫌疑。
调查结果显示,A某通过社交媒体以所谓“投放交易”的方式购买冰毒,并一直在住所附近的车内吸食。
A某辩称:“我只在休息日吸食,不会影响公交车运营。”警方注意到,吸入式冰毒的药效会持续约12小时,于是将其吸食时间与工作日志进行核对,结果发现A某曾在吸食后不到7小时就驾驶市内公交车。
审判庭判决称:“被告在吸食冰毒的状态下驾驶市内公交车,事实成立,罪责重大。不过,考虑到被告承认犯罪,且在韩国境内没有被判处超过罚金刑的犯罪记录,故作出上述量刑。”
另一方面,一名警方相关人士在调查期间指出:“此前虽有驾驶私家车或出租车时药物驾车的案例,但市内公交车药物驾车极为罕见,属于性质严重的案件。”
专家们也一致认为,负责保障不特定多数人安全的公共交通从业人员吸毒,会削弱其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可能酿成重大事故;除定期检测外,亟须通过引入随机突击检测等措施完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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