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南警察厅广域犯罪调查队就河东郡北川面“河东轨道自行车”事故,将运营企业代表等6名相关人员、河东郡2名公务员及涉事企业法人移送检方,均未采取拘留措施。


据庆南警察厅14日消息,上述人员涉嫌在5月2日和17日发生的两起轨道自行车追尾事故中疏于履行安全管理义务,导致20名乘客受伤、1人死亡。


庆尚南道河东轨道自行车。[图片由河东郡提供]

庆尚南道河东轨道自行车。[图片由河东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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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发现,运营企业代表A、总部部长B和安全组长C在第一次事故发生时,未妥善维护观光列车、开展安全教育,也未制定《旅游振兴法》规定必须制定的安全运行标准指南,整体上疏于履行管理职责。


驾驶员D、列车安全员E和道口安全员F涉嫌未能保持安全距离、未尽到观察前方的义务,以及未通报轨道自行车拥堵情况等。


调查还发现,A、B、C在未查明第一次事故原因、也未制定防止事故重演的措施的情况下,仍维持原有运行体系,并持续投入使用未经《旅游振兴法》许可的牵引车。


调查显示,该牵引车只是将一辆归类为货车的Actyon Sports的车轮改成适配轨道的样式。


D还涉嫌在未向事故受害者充分说明刹车位置和操作方法等事项的情况下,便让列车出发。


调查认为,郡政府公务员G、H在第一次事故发生后,既未努力查明事故原因,也未落实改进措施;他们决定配合原定节庆开幕日恢复列车运行后,仅凭另一家企业流于形式的检查结果,便贸然恢复运行。


此前,5月2日,8辆河东轨道自行车与观光列车发生连环追尾,造成17人受伤。


同月17日,在从河东阳浦站驶向北川站的下行线路上,载有乘客的四人座轨道自行车撞上了行驶在前方的轨道自行车牵引车。


事故造成轨道自行车上的4人受伤,随后由消防部门送往附近医院。其中一名70多岁的女性乘客于次日不幸身亡。



警方相关人士表示:“对于危及市民安全的主题公园设施安全事故,我们将秉持零容忍原则,严肃应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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